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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公共管理学的角度来看,行政决策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为实现其管理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的职能而作出重大决定的行为,它是国家行政机关进行行政管理活动的首要环节。在现代社会,随着行政权内涵的不断丰富以及范围的日益扩展,行政决策特别是地方政府行政决策对社会生活影响不断加深。总结地方政府在行政决策方面的经验做法,客观分析其现状和不足,结合实际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完善地方政府依法决策机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本文在马克思主义学说和依法治国理论指导下,以有我国改革开放试验田之称的深圳市的中心城区——福田区为例,以实证研究为主要研究方法,对福田区政府依法决策机制建设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原因进行分析,并就改进和完善福田区政府依法决策机制建设提出了个人的一些意见和建议。近年来,深圳市福田区政府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支持和监督下,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改革主攻方向,坚持依法治区、建设法治政府,努力打造公平、公正的福田法治环境。在建立健全行政决策机制方面,出台了一系列相关制度,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但与此同时,也存在诸如决策权限划分不够清晰、程序不够规范、公众参与度不高、责任追究制度缺失等问题。在深入分析其原因的基础上,笔者结合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和大环境,立足福田区的实际情况,从提高行政决策者的法治意识、明确行政决策的权限范围、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规范行政决策的内部规则、建立健全行政决策的依法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