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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性关系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关系,也是我们必须面对的永恒的主题。可在两性发展的过程中,无论是中国还是西方,只要是进入阶级社会以后的历史,其性别伦理的价值取向都是男尊女卑,目的在于维护男权或夫权。而这个价值取向是建立在性别差异的基础上的,忽视了女性的存在性与独立性,以男性利益代替了人类利益。18世纪末期,西方女性开始争取自己的权利,一直到20世纪中叶,女性主义逐步开始进行理论的反思,最重要的成果是提出了社会性别理论。她们认为,性别差异有自然的方面,但是,导致性别不平等的原因却不是自然因素,而是在于社会因素,是社会、政治与文化建构的结果,所以,性别不平等是可以加以改变的。只要通过人们的不断努力,进行社会的变革,才能逐步建立性别平等的社会机制。我们认为,现代社会的性别伦理价值取向应该是性别公正、平等与和谐。性别公正主张尊重男女性别差异,把性别公正保持在一个合理的限度之内,在这个范围内达到最好的发挥。同时也建立了公正意识的性别价值导向,保障两性合理公正的分配制度。性别平等是在性别公正的基础上进一步讨论两性的平等原则。性别平等主要包括人格的平等、权利的平等、机会的平等、地位的平等等。但是,人类在追求男女平等的过程中,最初强调的是男女等同,男女均等,主张的是男女都应该按照统一要求相同划分。可是这却恰恰忽略女性自身的特点,用表面的男女平等掩盖了事实上的男女性别不公正。这只能说是以男权为标准的性别平等,完全脱离了男女平等的最初愿望。因而,我们只有在保持性别差异的前提下达到性别等,平平等是包含差异的平等。性别和谐反映的是一种更为理想的可持续发展的男女相处的存在形式,它指的是一种新型的男女相互依存、和睦相处、共同发展的性别关系。性别和谐也丰富了性别公正、性别平等的概念内涵,也是性别理论发展的必然结果。只有两性地位越平等、关系越协调,共同发展的空间才越广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