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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法律制度作为促进与保护技术创新活动的一项特殊制度安排,虽与伦理分属于不同的学科框架,但其与伦理之间的联系却涉及制度理论与运行实践的方方面面。这一联系不仅仅表现为伦理学思想与路径对专利制度的影响,更多的则呈现在专利制度的具体制度安排之中,从制度基础架构的设计到制度运行实践的发展,专利制度的伦理性无处不在。尤其是伴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进步与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专利制度被越来越广泛地应用于新兴技术的成果保护与相关技术的市场交易之中,社会对专利制度的重视程度日益提升,但在人们为专利制度的积极效用而欢呼的同时,与专利制度相关伦理难题也随之日渐增多,从新兴技术发展所带来的专利伦理挑战到市场运营异化所引发的专利伦理风险,科技变革与产业革新的不断推进使专利制度面临着伦理层面的“不能承受之重”,不仅制度在正当性的伦理基础日渐模糊,制度运行过程中伦理指引薄弱的实践难题与争议也日益凸显。为此,有必要以专利制度设计与运行中呈现出的具体的伦理困境与道德风险为出发点,从理论与实践两个层面入手探究这些伦理问题的产生缘由,并以此为基础找出应对专利制度伦理挑战的法律对策。本文从专利制度设计与实践中所暴露出的典型性伦理困境与道德风险入手,首先厘清专利制度与伦理之间的相互关系,并在此基础上梳理出专利制度伦理挑战的具体表现及其理论缘由与实践诱因。继而分别从理论与实践层面探究专利制度正当性基础的伦理界定方式,以及专利制度运行中伦理难题与争议的化解方法,最后结合我国专利制度的发展历程与实践状况,提出我国面对专利制度伦理问题的策略选择。在具体的研究中,本文依据“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础研究范式,以伦理学分析方法为核心,兼采历史研究与实证研究的方法,分六章对专利制度伦理问题及其法律对策进行详尽研究:第一章阐述了专利制度与伦理之间的相互关系。从伦理学的基本概念与类型出发,无论是侧重于理论问题的规范伦理学,还是专注于实践问题的应用伦理学,都与专利制度存在一定的关联。一方面在规范伦理学的思想框架中,“道义论”与“功利论”两种不同的规范伦理理论分别从不同的角度给予专利制度以伦理基础。另一方面在应用伦理的路径下,科技伦理、法律伦理、制度伦理等应用伦理类型都与专利制度密切相关。就专利制度的基本制度安排而言,“权利独占”与“技术公开”两项最为基本的制度设计,分别是为专利制度的技术革新之“善”与技术普惠之“善”的重要彰显。与此同时,专利制度在历史演进中也呈现了与伦理的良好互动关系,从近代专利制度发展中相关伦理关系的同步形成到现代专利制度变革中相关道德观念的随之转变,伦理道德一直与专利制度协调共生。第二章揭示了专利制度设计与运行中伦理问题的主要表现及其成因。新技术发展所带来的专利伦理挑战和新运营机制所引发的专利伦理风险,是为专利制度运行之中所出现的诸多伦理问题中最为常见,也是表现最为突出的两个,其中,前者是科技创新对专利制度中伦理观念的冲击;而后者则是市场运营对专利制度中道德准则的超越。就表象而言,专利制度伦理问题即产生于新技术与新产业的挑战,这些飞速发展的新兴技术与产业超越了专利制度的道德应对能力,造成了专利制度在新技术环境与产业背景下的伦理迷失。但从较为严格的归因模式来看,技术革命与产业革新中所凸显出的专利制度伦理难题都只是提供理由的事实,而背后真正的理由则是专利制度本身的伦理正当性基础模糊以及实践中伦理指引薄弱的问题。第三章针对专利制度伦理正当性基础模糊的问题,展开正当性理论的伦理界定。对于专利制度正当性的伦理证成,“道义论”伦理路径下以黑格尔哲学思想为基础的“人格财产学说”和以洛克哲学思想为基础的“劳动财产学说”,以及“功利论”伦理路径下以行为后果为基准的“专利激励学说”和以竞争效果为基准的“专利竞赛学说”是目前最具有代表性的几种理论学说。不同伦理路径下不同伦理面向的这些理论学说虽由于不同的理论背景与道德立场而或多或少的存在着逻辑问题,但它们相互之间却并不矛盾,“道义论”与“功利论”伦理路径分别从制度本身与制度运行效果两个不同侧重揭示了专利制度的正当性。因此,为实现对专利制度正当性的充分证成,应使这两伦理路径并行、互补,并基于二者在专利制度正当性证成中的不同地位与作用,确立“道义论”伦理路径优先于“功利论”伦理路径适用步骤。第四章和第五章针对专利制度实践中伦理指引薄弱的问题,分别以专利授权审查实践和专利权益分配实践为例,分析当中伦理难题与争议的产生原因与法律规制方法。在专利授权审查实践中,伦理难题往往是发明创造或技术成果自身所存在的伦理问题的一种延展,“伦理最小化”思潮的影响则使这些伦理难题得不到有效遏制而进一步蔓延。在具体的制度运行中即映射为人们对公序良俗条款的日渐忽略,以及对伦理例外规则的不断突破。为克服专利授权审查实践中的伦理难题,有必要通过在伦理考量内容上的精细化提升和在过程上常态化运作,增强伦理考量在专利授权审查中的重要地位。而在专利权益分配实践中,初次分配的伦理争议主要表现为发明人与投资者等利益相关人之间对于专利权属的争夺,这些主体间的利益失衡即是为争议形成诱因;再次分配的伦理争议主要表现为专利权人在权益交易中对自身优势地位的不当利用,实现专利权益流转与交易之主要方式的契约机制的运转失灵则是争议产生的诱因所在。为化解专利权益分配实践中的伦理争议,有必要明确专利权益分配的伦理价值位阶与原则框架,并在此基础上以必要的伦理限制和多元化的专利权益归属机制与交易机制,加强对于专利权益分配规则设计与实施中的伦理保障。第六章则结合我国专利制度演进历程与运行现状,关注于我国面对专利制度伦理问题的法律策略选择。专利制度在我国虽最早出现于清末,但其真正意义上的发展不过三十余年。不容否认,在短暂的发展历程中我国专利制度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在成就的背后我国专利制度在具体运行中也存在着传统文化观念与社会价值理念上的伦理障碍,以及专利授权审查、专利权益分配等各个环节中伦理价值导向与道德原则指引不明确的现实问题。为此,应先从宏观的伦理路径选择出发,营造与财产权理论及专利制度发展相契合的文化环境与社会氛围,弥补我国现行专利制度正当性层面的伦理依据缺位,并从专利制度的动态运行出发,在我国专利制度不同实施环节中确立恰当的伦理价值次序与伦理原则指引。在此基础上,还应进一步展开微观层面的具体制度安排,一方面应提高专利制度中的公序良俗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等伦理性法律原则条款的适用性;另一方面应通过强化专利授权审查中对于新兴技术的伦理考量和增进专利权益分配中对于弱势主体的法律保护等具体措施,实现我国专利制度具体运行规则的优化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