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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党内监督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发挥党的核心领导而言意义重大。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修订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指出要建立健全党内监督的相关体系。十九大报告强调要加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建设,巩固党内监督在国家监督体系建设的重要地位。县级政权位于国家治理的关键环节,县域党内监督体系建设是组成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关键所在。本文对县域党内监督体系展开研究,综合运用文献研究法、案例分析法以及制度研究法对县域党内监督体系的构成、职能建构以及运行机制进行了研究,并对现行县域党内监督体系进行了理性反思。构建县域党内监督体系的根本目标是把党内监督体系和县域范围内管党治党的实践活动紧密结合,使党内监督在县域能够良好运行。文章主体分为以下几个部分:首先,分析了县域党内监督体系的构成。县域党内体系的目标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县域党内监督各个主体的角色定位即根据《条例》建构起县域党内监督体系的静态架构,架构分为五个部分:县委全面监督、县纪委专责监督、职能部门监督、基层党组织监督和党员民主监督。明确县域党内监督的关键对象是县委领导班子、乡镇领导干部以及农村党员干部。其次,厘清县域各监督主体的权责配置。县委全面监督职责在于监督“关键少数”以及对县域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县纪委专责监督体现在履职的机构保障以及履职手段;县委工作部门要履行对本部门内部监督及日常监督的职责;基层党组织要从教育、监督和保障等方面发挥日常监督的作用;党员也要充分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综合运用党外监督和党内监督,共同发力。再次,分析县域党内监督体系的动态运行机制,即如何使《条例》所建构的县域党内监督体系落到实处。县域党内监督的着力点在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项目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节点;县域实践党内监督要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民主生活会和廉政教育、完善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多措并举;落实监督整改和问责机制。最后是对进一步完善县域党内监督体系的理性思考,指出县域党内监督在实践中要进一步推动县域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体系的融合,破解多个监督主体的融合难题以及推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一步落实。综上所述,本文从理论和实际出发,考察了党内监督体系如何在县域运行,理顺了县域党内监督的权力关系,明确了县域各监督主体的职责定位,尝试从理论上建构县域党内监督体系,以丰富县域党内监督的理论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