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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把握发展大势,明确提出要加大环境治理力度,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形成政府、市场与社会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环境治理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环境治理体系则是影响环境治理绩效的关键因素。目前,我国面临着异常严峻的环境形势,环境治理效率极其低下,因而探讨我国环境治理体系的变迁与重构问题,可以说是具有较强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本研究以治理理论与多中心治理理论为理论基石,通过梳理我国环境治理体系的变迁历程,分析我国环境治理体系的现状,并指出现存的问题,由此提出构建多中心参与环境治理的体系架构,推动解决我国愈来愈严重的环境问题。从多中心治理视角来看,中国环境治理体系的变迁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以政府为主体的一元环境治理体制。政府是环境治理的唯一主体,主要依靠行政命令、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政策着手治理环境;二是政府、市场为主体的二元环境治理体系。主要是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以及开始尝试运用市场经济手段治理环境;三是政府、市场以及社会共治的多元环境治理体系。在某种程度上讲,这个阶段的环境治理理念实现了升华,借助于多方力量共同承担责任,倡导依靠全社会的共同行动解决环境治理危机。从单纯强调政府的规制作用到重视行政手段与市场经济手段的结合,再到动员全社会共同行动的多中心治理,反映了人类在环境治理认知上不断完善的过程。基于我国环境治理体系中政府、企业和社会存在的问题,本研究从中国特色与多中心治理理论双重理论视角,围绕体系重构这一终端命题,为了解决多中心治理最终可能造成无中心的局面,强调多中心治理理论的应用应充分考虑到我国实际的国情,从而引导环境治理中心的回归。为此,本研究尝试搭建“一核多元”体系,“一核”即中国共产党,“多元”即环境治理相关利益主体,包括政府、市场、社会等多元主体。“一核多元”的核心理念在于,通过发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整合环境治理资源,协调多元主体参与环境治理的方式和途径,寻求多元主体之间平等协商对话的可能,以期真正实现环境多元主体协同“共治共享”的美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