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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市场作为我国的主要直接融资渠道之一,在金融市场中的地位和作用日渐突出。而信用债券市场作为债券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过去的二十多年经历了快速的发展,无论是融资总量还是相对规模上,都有了极大的提高。由于信用债券的发行人之间存在着明显的信息不对称,债券市场容易产生逆向选择问题,投资者也可能面临发行人的道德风险。信用债券的正确定价,依赖于对信用风险进行正确的评估,为了提高债券市场信息传递效率,信用债券评级机构应运而生。我国的信用评级行业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已经走上了逐步规范和完善的轨道,经过竞争与淘汰,目前被金融监管机构普遍认可的评级机构主要有五家,这些机构都通过国际交流与合作,基本掌握了国际最先进的评级技术。信用评级是影响信用债券收益率的关键因素之一,而一般信用债券的评级又分为主体评级和债项评级,根据对我国信用债券评级的影响力的分析,我国信用债券主体和债项评级都有显著的影响,但是债项评级并不能完全解释债券的收益率。债项评级和主体评级的差异,很大程度来自于企业采取的多种增信措施,我国采用得最多的增信措施为第三方担保和资产抵、质押担保。我国的第三方担保还存在着一些不规范的担保行为,如母子公司担保和企业互保等,导致担保的效力被削弱。资产抵质押担保也存在着一些实际问题,比如资产评级价值虚高,导致担保对债务的保护作用不足。纵观我国的债券信用评级行业,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合理的现象和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如我国的行政保护导致我国无真实违约发生,导致评级结果无法用违约率进行检验,不合理竞争导致级别购买等现象的产生,监管部门不统一导致评级机构混乱等,未来我国应该逐步统一信用债券的监管,进而形成统一的评级监管体系,同时要加强信用评级机构的行业自律和市场淘汰机制的作用,并完善相关的监管法规,避免评级过程中产生的利益冲突。2008年后,外部评级机构的独立性和公允性受到很大质疑,世界各国纷纷建立要求投资机构自己的内部评级体系,目前我国多个主管部门已经下文要求各类投资者尽快建立自己的信用评级系统,并对投资机构使用外部评级的条件和要求做了进一步的规定,投资者建立自己的内部评级系统应该是今后的一大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