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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27日和28日,飞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因其未能如期偿付先前发行的两支可交换债券的应付本息及相关回售款项而发生违约,这也是国内首例发生实质性违约的可交换债券,这两支可交债分别是“16飞投01”和“16飞投02”。可交换债券的优势众多,深受债券市场主体的喜爱,对于投资者来说,因换股条款的设置,有一定的保障,可以选择到期拿回本息,亦可通过换股实现较高收益。对于发行主体则用途非常广泛,可交债能够帮助发行人实现使用较低成本来融得资金,亦可达到平稳减持的效果,即不会因大量减持而影响公司股价。因此,在2013年第一支私募可交债成功发行之后,可交债就开始频繁地出现在大家的视野里,近几年可交债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以及迅速的发展,尤其是私募可交债,深受债券市场参与主体的喜爱,发展态势迅猛。作为债券的一种,虽然可交债优势众多且深受欢迎,但其也存在着违约的风险,并且自飞马投资可交债违约起可交债的风险就已经开始显露。可交换债券作为一种新兴债券在我国起步较晚,发展的历程尚短,还不是很成熟,虽然作为一种新型的债券满足了发行人多样化的需求又为投资者创造了一种新的投资工具,但其条款复杂,与普通债券有很大不同,加之其快速的发展,不免暴露出很多问题。近些年,债券市场发展节奏较快,但是违约事件也越发增多,债券市场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风险问题一直是大家关注的重点内容。债券违约不仅会给投资者造成很大的损失,对于发行主体也有很大的影响,对于可交换债券来说债券违约不仅对债券的发行人和投资者产生影响,对标的公司经营、股价还有信用方面也会造成负面的影响。此次对于飞马投资可交债违约的案例分析对于金融风险防范、证券市场乃至整个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本文首先对此次飞马投资可交换债券违约事件的研究背景和意义、研究的方法和结构做以阐述,然后对整个事件从债券发行到债券违约再到应对的措施进行具体的描述,接着利用案例分析法,从理论分析和案例分析两方面对飞马投资可交换债券违约案例进行分析,因可交换债券的特殊性,债券违约不仅与发行主体的偿债能力有关,与标的公司飞马国际的股票价格也有着非常大的联系,所以本文从飞马国际和飞马投资分别出发,从宏观环境,公司本身经营,财务分析和可交债条款设置等方面对违约原因进行分析。另外还应用Z-score模型,对债券违约的预警系统进行分析。分析得出此次可交换债券违约事件与监管和评级滞后、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不足、企业本身管理决策和财务状况以及没有完善的预警系统有着很大关系。最后从三个方面对发行人、投资者和监管方面提出建议,以此来探究可交债在实际中的应用,为债券发行主体、投资者及监管部门提供一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