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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互联网已经渗透到人类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为人类的社会生活带来便利。但是,互联网是把双刃剑,如今,很多的不法网络用户利用网路服务提供商提供的服务实施侵权行为,严重损害了权利人的利益,而由于互联网具有虚拟性,被侵权人往往很难找到真正的侵权人,所以,他们通常会把矛头指向网络服务提供商,把网路服务提供商起诉至法庭,这样会使网络服务提供商承担过重的责任,不利于互联网的健康有序的发展。所以,对网络服务提供商侵权责任限制的研究和探讨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本文将分三部分对网络服务提供商的侵权责任限制进行分析研究。首先,通过分析国内外影响深远的案例引出笔者需要论述的主题。其次,从网络服务提供商的概念出发,对网络服务提供商的侵权责任理论进行了分析,并根据网络服务提供商侵权行为的特殊性,立足于法哲学、法经济学研究了网络服务提供商侵权责任及限制的理论依据。最后在对国内外的立法现状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笔者提出了几点建议,希望能够对我国网络服务提供商侵权责任立法的完善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