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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派出所调解逐渐演变成为我国公安机关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主要手段,其目的是为了缓和社会矛盾,使社会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尽最大的努力不激化矛盾,不为社会带来不稳定的因素。但是在现实生活当中,派出所对于一些纠纷问题的调解还存在着许多不规范的地方,而且从理论层面上来讲对于派出所调解还存在着一些意见分歧。为了使派出所在调解矛盾纠纷方面发挥着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本研究论文从分析派出所调解的基本理论问题出发,针对目前实践调解当中发生的一些实际问题和一些现实的困扰,根据派出所调解工作的现实需要,提出了完善目前派出所调解的一些制度建议和设计。第一部分主要是针对派出所调解所涉及的一些基础理论进行研究。本部分首先是从派出所调解的概念和分类出发,其次对派出所调解所遵循的法律依据进行了研究,最后着重对派出所调解的优势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提出派出所调解是公安机关以当事人自愿为原则,以我国目前的法律条文为依据,主要是通过劝说和教育等方式,进而促使纠纷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通过调解的方式来解决纠纷,缓和甚至化解社会矛盾。第二部分主要是针对派出所调解的历史发展及其重要意义进行了深入的研究。首先对派出所调解的历史发展进程进行了简要的叙述,其次又针对派出所调解的重要意义进行了研究,其重要意义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派出所调解有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派出所调解有助于公民权利意识的培养,派出所调解有助于现代化服务型政府的打造,派出所调解有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构。第三部分主要是针对派出所调解在现实实践中所遇到的主要问题以及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进行了研究。就目前来看,我国初步建立了相对完整的派出所调解体系,但是在实践过程中还是发现了很多的问题,比如说派出所调解人员不能准确的把握调解适用范围越权调解、对纠纷双方当事人的调解违背自愿原则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与目前派出所参与调解的范围缺乏实际操作性以及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善有着很大的关系。第四部分主要是针对派出所调解目前的现状,就如何完善派出所调解的措施进行了研究。其主要措施总结出来有以下五个方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升调解人员业务素质;强化调解工作监督;依法规范调解行为;整合相关机构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