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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涉及到三个概念:一是汉族民歌演唱的风格的探索。汉族民歌的风格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分类、语言、人文风情、特定乐器等,中国汉族民歌的起源最早可以追溯到《诗经》。在几千年的时代变迁和历史的沉淀中,人们对于汉族民歌演唱的探索也从未停止过。不同历史时期必然形成特定的民歌演唱风格和演唱形式;二是汉族民歌演唱与钢琴伴奏的合作。钢琴流传到中国不过近200年历史。中国声乐文化中引进了西方艺术歌曲的演唱形式——钢琴、声乐与诗歌三位一体。钢琴在其中并不是简单的陪衬和烘托,而是与艺术歌曲共同塑造音乐形象,是不可或缺的有机的重要组成部分。汉族民歌是声乐学生必须学习和掌握的,因此,用钢琴为汉族民歌伴奏也是中国声乐当中的一个特定艺术形式;三是汉族民歌演唱中钢琴伴奏的弹奏技术要领,文中尝试着用合理的钢琴演奏技术去体现钢琴在为汉族民歌伴奏中的风格体现。汉族民歌可分为山歌、号子、小调三种体裁。号子,是人们在劳动时演唱的一种体裁,其主要的演唱方式一般是“一领众和”。当这种演唱形式被挪至声乐舞台的时候,它通常会演绎成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由演唱者一人分饰两角,比如湖北民歌《催咚催》,合作者双方都要呈现“领”与“和”的状态,在力量、织体和音域等方面达到融合;另一种情况:“领”为声乐,而“和”的部分是用钢琴来代替的,那么这就对钢琴与声乐的合作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本文将根据不同的劳动强度去对“一领众和”的合作问题进行重点论述。山歌,大部分都是粗狂嘹亮的,以独唱为主,其非常鲜明的一个特征就是“节拍自由”,即山歌中往往会采用自由延长的一种演唱方式。那么,自由是否就意味着每一个字、音都可以任意延长?本文将通过对“散唱”的“核心词”、时值长短、语言逻辑等三方面要求来重点阐述演唱者和钢琴伴奏如何在散唱的部分进行合作,从而达到“形散神不散”。小调,是汉族民歌中最受欢迎的类别,根据方言区的不同,不同地区的小调在旋法上会有很大的区别。小调往往旋律优美,流传度比较广,最重要的是它们一般都会有乐器伴奏,本文将着重论述,钢琴演奏如何通过合理的技术手段去尽可能的还原乐器的音色和演奏法。中国声乐要屹立于世界众多声乐学派之中,必须要牢牢抓住其“根本”——民歌。不同民族不同国家的民歌都是独一无二、不可取代的。因此,在“钢琴与声乐”的这一特殊形式中,钢琴也同样需要在民歌的风格性上多听、多看、多琢磨。文章将根据有关汉族民歌的历史文献、目前保留的录音资料以及本人在学习中总结的一些实践经验去寻找探索汉族民歌钢琴伴奏中的风格性与特色。这样的尝试不仅能为合理编配民歌五线谱版本提供更有效的理论支撑,同时又能为钢琴伴奏者在为汉族民歌伴奏时提供一些行之有效的演奏及合作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