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网络的迅猛发展,广大网络用户在掌握网络技术的同时,却没有形成成熟的网络人格和网络道德,使得在网络环境下道德下滑,行为失范,各种伦理问题层出不穷,犯罪急剧增加,极大威胁着信息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由于网络的固有特点使得网络犯罪的法律控制往往难以奏效,较之法律控制,道德规范无疑是更为有效的方式。本文正是遵循这一理念,对网络犯罪问题进行研究。
本文第一章从宏观上把握,从网络伦理层面出发,对网络伦理问题的现象及本质以及与网络犯罪的关系,对网络犯罪的影响从总体上进行了分析。
文章首先对网络犯罪概念进行界定。本文是对犯罪学意义上的网络犯罪进行前瞻性的研究。接着介绍了伦理学中的基本概念:伦理与道德,以及两者间的区别和联系。随着现代社会进入信息时代,网络社会已经形成,相应的,网络社会中的伦理关系也正在形成。但是,新的网络伦理既具有创新要素,也具有与社会主流伦理相悖的反社会要素,产生一系列网络伦理问题,甚至成为生成网络犯罪的温床。因此,需要研究网络伦理的发展规律,对现有网络伦理进行整合,适应网络社会的发展。
本文第二章对伦理学的研究对象——人进行了研究。
健康的道德人格是个人适应社会环境的重要的心理特征。网络犯罪人一般具有自负、放纵的心理。另外,网络环境的负面效应也促进并加强了犯罪动机的产生。因此,只有建立新的网络人格,使现代人适应网络生存方式,才能避免种种失范乃至犯罪行为的发生。培养健康的网络人格有其理论基础,包括科技与人文的调和,人性的善与恶以及人的理性与非理性的相互平衡,最终形成一种由内心世界情感的自然表达的具有“商谈性”的动态网络人格。这样的人格才能真正适应网络社会的发展。
本文第三章对网络伦理的核心内容——网络虚拟社会中的人际关系应该是怎样的,网民的主观修养操守,即网络道德进行研究。
相对于现代社会,网络社会表现出与其不同的特征,这种客观条件的变化会放松行为主体对不道德冲动的抑制,导致网民道德缺失,使不道德观念极易外化为道德失范甚至犯罪行为。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构筑适应网络社会的新的网络道德,内化为网民个人修养,建立一个有别于“现实生活的道德规范和道德评价”的全方位的“网络道德体系”,防范网络犯罪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