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论文从四个方面分别论述公司信用的基础,故分为四章。 第一章:本章以逻辑推理为主线,首先分析了信用的构成,本文认为信用是内在履约能力和外在履约行为的统一,信用的核心是社会对受信主体的信任,信用是一种社会评价。信用和履约行为是一种直接联系而和履约能力是一种间接联系,故信用主体表现在外的信用大小和信用基础本身并不是一种同比关系。全文的核心论点即是建立在这一判断基础上的。在此基础上,对公司信用的结构进行分析,区分资本信用和注册资本信用的不同,人们往往把资本信用狭义的理解为注册资本信用,由此导致对资本信用的误解。公司信用的基础应该是广义的资本信用,广义的资本信用包含资产信用,资产信用和资本信用只是视角不同,并无本质的区别。本章还从历史的角度回顾了公司信用基础的发展历史,从而说明公司信用的基础随着时代发展也会有新的变化。 第二章:本章把公司信用基础即公司资本信用的形成发展分成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公司信用基础的起始阶段,主要表现是注册资本信用。各国公司法资本形成制度的不同选择表现了对公司注册资本信用的不同态度,制度的基础根源于各国经济文化和法律制度的不同要求。中国公司法应该选择折中资本制。第二阶段是公司信用基础的形成和发展阶段,主要表现是资产信用,这是公司信用的核心阶段。公司的信用基础主要以公司的资产为基础,公司资产是公司现在或者将来的债权人的总担保。公司信用的大小是在不断变化的。本文主要就是围绕这一阶段展开分析的,但资产信用也面临许多挑战。第三阶段是公司信用基础消灭阶段,也就是公司面临解散和清算的局面,公司的财产进行分配后归于债权人或股东。公司没有财产,自然没有了信用的基础,公司信用因公司清算后注销而消灭。 第三章:本章主要从公司信用的现实来反思我国公司信用基础存在的问题,并分析了相关法律法规对我国公司信用基础规定的缺陷。公司信用基础之所以成为公司法的一个基本问题和热点问题引起社会广泛的关注,原因在于公司信用危机的现状。本章首先分析了公司信用危机的种种表现,然后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