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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在世界范围内政府职能变革的大背景下,各国政府垄断管理公共事务的局面已不能适应市场化的发展以及社会、市场、消费者等各方利益的要求,管理瓶颈出现,教育治理理念初现。教师教育领域中部分学者、包括政府也开始反思无所不能、无所不包的政府模式,试图厘清教师教育发展过程较混乱的管理局面,都为教师教育治理提出要求、指明方向。在此,本文把治理理念引入教师教育领域进行教师教育治理研究,试图在教师教育治理理论建构基础上厘清教师教育中政府、教师教育举办机构和社会等利益相关者之间关系。其中政府为广义上的政府,是国家公共权力和权威的象征。教师教育举办机构指以职前教育为主的、贯穿于教师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的各个种类的机构。社会指与教师教育治理相关的家庭、用人单位和市场。教师教育治理的理论基础主要包括宏观管理学维度的治理理论、中观维度的教育治理理论并辅之以公共性理论来说明教师教育治理的性质。在此基础上形成教师教育治理的研究框架:教师教育治理理念、教师教育治理结构、教师教育治理方式、教师教育治理机制四方面内容。并以此为线索贯穿论文。纵观20世纪中期至今我国教师教育治理历程,是从政府进行的师范教育管理到政府、教师教育举办机构、社会协同进行教师教育治理的探索,有其总体特征。在此基础上从治理理念、治理结构、治理方式和治理机制四个方面论述了教师教育治理存在的问题。其中核心问题是教师教育治理结构不合理,政府、教师教育举办机构、社会整体功能发挥不足。在治理理论、教育治理理论、公共性理论,以及教师教育治理问题的基础上,从教师教育治理理论、治理范式、治理方式和治理机制四个方面阐述如何进行教师教育治理的视域建构。核心观点是要明确政府、教师教育举办机构、社会三方主体,三者权责明确,形成协同治理机制,教师教育治理,应该以构建政府、教师教育举办机构、社会的新型关系为核心;以管办评分离为基本要求,发挥政府宏观管理,教师教育举办机构自主办学,加强社会的评价和监督各主体作用;以转变政府职能为突破口。最后对教师教育治理进行展望,认为教师教育治理现代化是教师教育治理的必然趋势,教师教育治理必然朝着制度化、法制化、系统化、民主化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