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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频繁发生的煤矿安全事故在社会上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引起了政府的高度重视。如何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煤矿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成为摆在政府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面前的一项重大议题。
本文从山西省这一具有“煤乡”之称的煤炭大省出发,尝试探讨山西现行煤矿安全监管体制的演变历程及运行过程中存在各种问题。全文包括三大基本内容,首先对山西省现行煤矿安全监管体制在建国以来的历史演变做了深入而细致的分析,笔者把这种演变分为三个阶段,即计划经济时期、改革开放初期、新时期,并提炼了每个阶段的特征,在此基础上理出了煤矿安全监管体制演变的内在逻辑。其次,采用个案分析法,以新窑矿难为例,以体制运行过程中各个环节--准入监管环节、日常监管环节、事后监管环节为切入点,进行深度访谈,深入具体地剖析了现行煤矿安全监管体制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顽疾。在结合历史分析和现状分析的基础上,笔者对山西现行监管体制存在弊端的原因进行了探讨,如历史原因、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中央和地方没有形成真正的合作机制、及山西体制改革的自主权限制等等。第三,鉴于全国煤矿安全监管体制暂时不可能做较大调整的情况,要改变山西省目前煤矿安全监管不力的现状,必须在体制内进行创新。结合前文分析,笔者最后提出了完善山西省煤矿安全监管体制的对策建议,即在坚持改革的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完善现行山西省煤矿安全监管体制的内部主体制度设计和外部支撑体系,尽可能减少政府失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