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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南部浸信会的高第丕于1852年来到中国上海,在上海十一年间,他开始了解中国人,并逐渐形成了对中国人的看法。1863年高第丕到达山东登州,在登州近四十年间,他形成并实施直接传教的方法,取得过一定成就,但是总体而言没有真正实现自己的宗教理想。高第丕是一位基督思想极度纯正的基督徒,他对上帝虔诚,对圣经高度尊崇,在华将近五十年内,他把毕生精力都奉献在传播基督思想事业上。他在华传教期间坚决主张直接传教的方针,拒绝通过开办教育和医疗来吸引当地人,高第丕的主张是出于对基督的完全依从,他的出发点毋庸置疑是纯正的,但是他的人生却是一个悲剧。他的理想至死都未实现,晚年又被美南浸信会海外布道部解雇,差会内的同工纷纷离他而去,后来创建福音会。他和妻子关系不融洽,他们夫妻一生没有生育子女,只收养过一双儿女,后死于美国亲戚家,事业和生活中的种种不幸都发生在高第丕身上,这些足以证明高第丕是个悲剧性人物,他的一生也是充满悲剧性色彩。究其原因,是因为他的主张和中国当时的现实不协调,即他崇高的基督理想和当时中国社会的现实之间存在矛盾。本文首先以时间为纵向线索,力求梳理高第丕的生平,继而论述他的宗教理想及传教方针,并从事业和生活等方面分别论述高第丕的悲剧人生,最后得出高第丕人生悲剧性的结论,并分析原因,力求为全面客观评价近代来华传教士提供个案参考,为现实中追求个人理想而终日努力奋斗的人们提供某种历史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