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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动力电池回收金属的产值在2020年可以达到100亿元,而这个数字还不包括电池梯次利用后产生的附加产值,庞大的回收市场份额本该让整个产业欣欣向荣,但是实际情况并不是这样。以天津为例,2020年初天津市新能源车数额超过了 15万量,产生的废旧动力电池数量也超过了一万吨并且在不断增加,但是市内许多高回收产能的企业,往往只能开启三分之一的产能。究其原因,并不是本市没有产生足够数量的废旧动力电池,而是产业链上下游存在的一些问题,没有让数字转变成真金白银。据调查,天津市2015年回收的动力电池只占全部废弃动力电池的5%。而目前法律规定,动力电池回收企业所回收的电池需要从回收网点运输。正规的电池回收网点只有零星的几个试点工程,大量的市场份额被违法的小商贩所占据。在法律法规滞后,电池回收效率低下的情况下,灰色地带产生了。由于动力电池包含电池包和模组,在批次不同,材料不同的前提下回收网点把电池回收回来,不能有效的将电池拆分区别,也不知道回收回来的材料组成是什么,这样就无法通过规定运送到再生企业。而小作坊往往徒手拆解,回收材料。动力电池不能有效回收问题是十分严重的,不仅仅只是浪费金属资源,毁坏环境。长久下去会对整个新能源产业带来不可逆转的损害。所以政府必须要采取行动。目前,国家出台了一些法律,天津市也增加了一些条例和补贴措施,但是流程中如电池编码溯源,有关部门依法监管,加强公众参与等问题都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种种问题都考验着政府的监管能力,执行能力。天津市政府如何因地制宜,转守为攻解决好动力电池的回收监管,吸引了笔者的兴趣。通过走访天津市工信局,笔者了解到,天津市联合北京市,河北省出台了京津冀地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实施方案,旨在推动动力电池的回收工作。方案中提出建立回收试点企业,通过工信局牵头各部门完善监管,建立电池联盟等措施。为了调查方案的实施现状,笔者通过文献梳理法,比较研究法和系统梳理法相结合,发现目前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法律法规没有健全,无法有效解决动力电池回收;动力电池回收监管过程中编码混乱,电池去向不明;回收监管的各部门之间,存在职能交叉出现问题难以有效应对;公众监督缺乏政策引领,良好的回收态势无法有效建立起来。因此,笔者得出以下建议,首先应健全法律法规,对新出现的问题应及时分析并加以规范,其次对于动力电池回收过程建立完善的编码溯源体系,再次对各部门之间的分工应通过大数据和电子平台进行细化,最后应通过完善的引领性政策鼓励各方积极参与。本文在查阅大量国内外有关动力电池回收监管工作的相关资料基础上,对天津市政府电动汽车动力电池回收监管进行了研究。通过借鉴美、德、日等发达国家动力电池回收监管过程中的做法值得参考借鉴,得出应对的主要措施,结合市场失灵理论、公共治理理论,研究并提出进一步完善电动汽车电池回收问题的对策及建议。能够进一步充实我国新能源车发展理论,更好的为建设工业4.0时代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