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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随着我国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中国网民的数量与日俱增。如今,互联网已经成为现代社会人类快速获取信息资源不可或缺的手段之一。人类在享受着互联网带来的便利的同时,一种被称作“网络暴力”的副产品随之诞生,由其产生的不良影响也经由网络蔓延传播。“网络暴力”与传统的现实暴力有所不同,它并不是真实可见的暴力行为,而是通过在网上发表言论,对当事人造成直接或间接的伤害,是一种虚拟的暴力。因此,网络暴力无论是对当事人还是对参与者,无论是对网络世界还是对现实生活,都产生了诸多不良甚至极为严重的影响,应得到有效控制。2008年3月18日,被侵害人王菲以三大网站侵害名誉权和隐私权为由将网络暴力诉至法院,该案被形象的称作“网络暴力第一案”或“人肉搜索第一案”。本文通过分析该案中主要的争议焦点,以我国互联网存在网络暴力这一事实为背景,依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写作思路,对我国应对网络暴力现象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解决网络暴力的法律对策。本文分五个部分来完成写作的。第一部分为本文的引言。在引言中对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研究方法、写作思路以及研究现状做了简要的说明。第二部分为案例介绍及法律分析。该部分在介绍“网络暴力第一案”的案情后,就案件中存在的三个主要争议焦点,进行了理论分析,并提出了笔者之所见。第三部分为网络暴力之相关理论和法律检视。在介绍网络暴力内涵、特征、表现方式的基础上,对网路暴力进行法律检视,使读者对网络暴力有一个较为全面的认识。第四部分为我国网络暴力的应对困境。通过罗列我国关于网路暴力的立法体系,分析我国在应对网络暴力中存在的三方面问题,即三种“不协调”——立法体系、网络监管、公民意识与互联网的发展不协调,使有效解决这一社会顽疾的紧迫性再一次凸显,由此引出下面一章节关于法律对策的论述。第五部分为我国网络暴力之法律对策。在分析前面几章的基础上,该章对我国学者在治理对策方面存在的争议进行了简单分析,并在此基础上,从立法、执法、守法三个层面提出法律对策,其中以立法层面为主。在五个部分的论述中,第二部分和第五部分为本文的重点部分,是本文的核心。目前学术界对网络暴力的研究,主要是从社会学和传播学角度进行论述。笔者试从法律的角度对网络暴力进行分析,提出自己的一些建议。在本文的网络暴力应对困境一章中,笔者还就2009年12月26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了分析,阐述了该法对于治理网络暴力的意义,同时也指出了该法有待完善的几个方面。另外,笔者在第五部分中,提出了关于在网络证据和网络侵权精神损害赔偿方面的完善对策,从而更有效的规制网络暴力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