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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翻译研究的重心正在向语言外部研究偏移。这说明翻译过程中不仅要注重语言层面的转换,还要把其他因素,诸如译语语境中的文化、历史、审美价值观等考虑在内。许多西方学者都致力于翻译中的语言外部研究,勒费维尔就是其中之一。勒费维尔提出了四类操控文学翻译的因素:赞助人、诗学、论域以及意识形态。本文考察的重点是意识形态的操控。意识形态包括的内容很多,本文择取了政治、伦理道德、以及信仰三个重要方面进行论述,并试图通过对林纾翻译的《块肉余生述》的个案分析,以证明勒费维尔对于意识形态操控的论述在分析和解决翻译诸问题时是可行的,有效的。林译本以及其他译本中大量的译例证明,译者的翻译策略在很大程度上要受到意识形态的操控,而且其操控是普遍存在的;其操控的普遍性决定于文学作品属于一种精神产品、翻译总要服务于一定的文化建设和译者的双重身份等因素。文章最后得出结论:译者在翻译过程中处于两难境地,一方面他竭力证明自己是一个合格的译者,另一方面他又摆脱不了意识形态的操控;在翻译过程中,译者一旦在原文中遇到与译语意识形态相悖的内容,就会有意或无意地进行改写。文章的研究结论对翻译理论与实践都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勒费维尔观点的可行性和有效性证明了西方翻译理论不是空中楼阁,完全可以用来解释汉外和外汉翻译中的一些普遍现象和解决一些棘手问题。翻译理论不能止于译介,还要运用到实践当中。勒费维尔观点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同时也从另一面证明了传统翻译批评方法的某些缺陷。此外,勒费维尔观点的可行性和有效性也能进一步论证复译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