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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的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继耕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的第二次革命,其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繁重、投入人力多,经费开支大,矛盾纠纷调处难,是建国以来情况最复杂、难度最大、工作最为扎实有效的一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我国林业进入一个崭新发展时期,认真总结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经验,分析其存在的主要问题,探求新的发展对策,对于指导集体林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研究采用查阅文献、外业调查、综合分析的方法,回顾了陕西集体林权制度发展史,深入剖析了2007年以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做法、取得的主要成效及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实际提出了陕西集体林业发展的新思路。研究结果表明:(1)陕西现有集体林地1.48亿亩,占省国土面积近一半,是耕地面积的2.4倍。集体林权经上世纪八十年代“林业三定”、九十年代“四荒地”治理及本世纪初改革尝试和这次改革,截止2010年底基本完成了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主体改革任务。全省14 809.5万亩集体林已全部完成外业勘界和确权工作。通过改革,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农民经营林业的积极性空前高涨,激发了林业生产活力、增加了农民收入、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社会和谐,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2)制约陕西集体林业发展的主要因素,已从产权不明晰、经营体制机制不活转变为:分林到户后集体林防火、防虫难,农民林业生产资金投入少,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尚未全面建立,集体林权流转行为不规范,农民人工商品林采伐利用程序繁琐,股份制经营和大户承包需要进一步规范等。(3)促进陕西集体林业发展的对策:建立和完善生态公益林补偿基金制度;改革和完善集体林采伐管理政策;规范林木林地流转,实现规模化经营;建立支持集体林业发展的公共财政制度;推进林业投融资改革,大力开展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建立健全政策性森林保险制度;加强社会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