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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时空的多维度介入,导致公民的隐私权利越来越多地被侵犯,公民的基本人格权面临着巨大的威胁。媒体行业的快速发展一方面促进了通讯自由的全面实现,另一方面也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形成了干扰。本文共由引言、正文和结语三个部分组成,第一章引言通过分析写作背景,介绍本篇文章的主要写作思路,第二章通过深度剖析新闻媒体表达自由权利与公民的隐私权利,从其基本概念及它们二者之间的关系分析他们各自的制度价值,第三章从新闻自由与公民隐私权的法律属性出发,分析他们在法律保护上价值位阶的高低,为选择解决他们二者矛盾的途径提供思路,第四章通过分析媒体监督侵犯隐私权立法中的几个核心问题,从媒体侵害隐私权的行为类型、侵权对象、侵权内容、侵权场所等多方面展开论述,试图通过此打开新闻媒体侵犯隐私权立法的有效思路,为后面的立法建议提供有益参考,第五章分别从完善媒体监督侵犯隐私权立法,规范媒体报道行为,加强媒体从业者自身素质以及提高公民自身的隐私权利意识等角度出发提出了处理它们二者冲突的建议,第六章结语,总结全文写作内容,在寻找处理媒体权利与个人隐私保护冲突的道路上,我们仍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这就需要今后司法实践以及学者们的继续探索。鉴于它们二者之间天然存在的对抗性,为了达到这两种权利保护之间的平衡,我们同时还要借鉴国外的相关有益经验,为新闻媒体侵害隐私权的制度构建,提供新的思路和保护方式,从而更好地服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