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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业是我国的新兴行业,也是经济发展中增长最快的行业之一。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快递业产值一直保持20%以上的年平均增长率。在国内已形成的国营、外资、民营多经济主体相互竞争的快递市场中,起步最晚、发展速度最快的民营快递业近年来颇受关注。国内民营快递业自诞生之日起就以传统邮政业无法提供的贴身、高效率的快件寄递服务赢得了市场的广泛认可。然而,当前国内民营快递业所处市场环境较差,面对国际快递巨头抢占、国有快递企业打压等多方压力,其发展受到了严重影响。另一方面,民营快递企业侵犯消费者权益的现象也屡屡发生,快件丢失或损毁、延期不达、拒绝赔偿等问题已成为各地投诉热点。面对上诉“市场失灵”状态,加强国内民营快递行业行政监管的呼声越来越高。行政许可作为一项重要的行政管理手段,随着2009年新《邮政法》的颁布实施,正式被运用于民营快递行业监管。行政许可制度的设立对规范民营快递企业经营、保护消费者权益起到了定的积极作用,但其在许可设定、许可实施和许可监督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本文的目的就在于通过对国内民营快递行业行政许可制度理论和实践的分析,明确其存在的必要性,指出其存在的若干问题,并就其完善提出一些个人的思考,以期为促进国内民营快递市场的发展和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贡献一己之力。全文共分为四章。第一章对本文的核心概念“国内民营快递行业”和“行政许可制度”进行了解读,明确了国内民营快递行业行政许可制度存在的理论和实践基础;第二章从行政许可的设定、实施和监督三个方面对国内民营快递行业行政许可制度的现状进行了系统归纳;第三章针对国内民营快递行业行政许可制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具体分析,如在许可设定范围有违立法宗旨、许可听证制度缺失等;第四章延续前文的分析框架,就如何完善国内民营快递行业行政许可制度提供了一些个人建议:许可设定方面合理化许可设定范围;许可实施方面有效限制行政机关自由裁量权;许可监督方面科学调整主体、对象、范围、手段及责任内容;逐步建立行政许可评价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