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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全球化的大环境下,世界各国会随着经济发展而产生一定的社会产物,犯罪也会随之出现,单位犯罪就是商品经济的衍生物。单位犯罪具有蔓延性广、毁坏性大、隐秘性强等诸多特征,此种犯罪给社会、人民带来的损害是无法精确计算的,特别是对经济秩序的扰乱是让人十分忧心的。首先,从形势政策方面看,大多数国家对法人独自承担刑事责任进行了认可,而且开始逐渐接受法人犯罪加入刑事立法中,其次,从学术思想上看,对单位犯罪的刑罚适用还存在很多争议。针对不同角度,对单位犯罪的刑罚适用问题进行全面的讨论,力图提出具有参考性的建议。首先,从源头进行论述,对国内外单位犯罪的形成与发展进行了说明,其中列举了英美法系国家如英国、美国和大陆法系国家如日本、中国在立法上和理论界的发展过程,并针对我国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做出说明。其次,对单位犯罪的刑罚种类进行阐述,并探讨单位直接负责人在主刑上的适用,以及单位犯罪如何适用罚金刑。再次,从单位犯罪的多样性与复杂性出发,介绍了单位犯罪的量刑情节,其中包括累犯、自首、立功。最后并对其他刑罚制度在单位犯罪中的适用问题做出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