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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重视环境可持续发展与资源再利用的时代发展潮流中,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与回收己成为良好发展、生态治理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我国城市生活垃圾面临着增长速度快、可回收利用率低、处理手段单一等问题,要想有效地解决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与回收问题,需要研究政府行为,充分发挥其“领头羊”和“监督者”的身份和作用。本文以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与回收中的政府行为为研究对象,利用文献研究法、比较研究法、案例分析法等研究方法,对我国政府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与回收管理工作中的法律建设、资金利用、角色定位、市场引入等方面的行为进行分析,探讨政府在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分析与总结国外政府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与回收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本文提出了适合我国发展状况的城市垃圾分类与回收的建议。论文通过分析发现,我国政府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与回收过程,存在着法律规制不完备、政府角色定位不准确、宣传教育不到位、经费投入不足以及缺乏有效的市场机制引入等问题。而这些问题主耍是由于政府在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回收时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和激励机制,产业化运作程度低,垃圾分类回收管理工作提供者单一等原因造成的。根据循环经济理论和可持续发展理论,城市生活垃圾也是一种“还没有利用”的资源,它具有非常大的经济价值。有效管理城市垃圾分类回收工作,在一定程度上能缓解我国经济快速增长所带来的资源匮乏和环境破坏等问题,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可持续发展。因此,应明确政府各部门职责,优化政府管理行为,,积极引导群众和其他部门参与,让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工作有序合理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