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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证据和诉讼证据制度历来就是法学就研究的重要领域,相关的成果层出不穷。但涉及行政证据的研究就较前者少多了。行政执法证据是行政证据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政执法的核心,而受到重视程度的程度要么是在研究行政证据制度时轻描淡写,要么是一笔带过,缺乏深入、详细的探讨。甚至有的学者受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影响,将行政诉讼证据与行政执法证据等同化,认为行政诉讼证据的种类、来源、属性、收集、审查等规定是构建行政证据制度(当然包括行政执法证据)的理论基础和实践基础。把行政执法证据作为诉讼证据的附庸或在行政执法实践中运用诉讼证据的相关规则都是不妥的。当前,建立行政执法证据理论体系,完善行政执法证据制度,将对我国行政程序立法产生重要影响;加强理论与政执法的联系,规范和指导行政执法中执法人员的的调查取证、证据审查行为,提高行政机关的自我监督能力,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已成为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迫切的要求。本文意在通过对行政执法证据基本理论的探讨,和对行政执法调查取证、证据审查两个重要实践环节的深入分析,达到完善行政执法证据制度,用制度指导执法实践,规范执法行为的目的。文章共分三部分,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最狭义的行政执法中的证据为研究对象。第一部分重点研究行政执法证据的基本理论。通过分析、引用诉讼证据理论成果,对比不同法系、国家的行政证据立法,研究行政执法证据和行政诉讼证据的区别于联系,引出行政执法证据的概念,发掘其功能、属性、证明效力等深层次的本质内涵,并对我国行政执法证据的法律划分展开论证。第二部分相近论述了行政执法证据的收集原则和方法。因这一部分对执法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所以参考和对比了我国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各部委颁布的相关程序规定,借鉴了物证技术学的科学方法,力求论述贴近实际,符合实践要求。第三部分深入探讨了行政执法证据审查的有关问题。分别对证据审查的概念和特点、证明中的证据审查、证审查的意义和如何构建证据审查规则进行了研究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