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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是国民经济的枢纽,政府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主导作用。银行作为经营存款、贷款、汇总、结算等业务,充当信用中介和支付中介的金融机构在整个金融体系中又是核心中的核心,各国政府在处理与银行之间关系时,都会努力使双方的关系朝着有利于国民经济稳定增长的方向上发展。由于我国政府对国有商业银行的大力扶持以及两者之间的密切关系,国有商业银行在我国的金融体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我国各级地方政府和商业银行的关系也在不断变化。在20世纪90年代末,我国银政关系出现新的变化。在国家开发银行与安徽芜湖市政府打捆贷款的银政合作模式影响下,我国的商业银行开始与地方政府展开各种形式的银政合作。但是随着银政合作实践的不断深入和加入WTO后面临的挑战与竞争,我国政府不但开始思考自身职能转变的问题,也开始了对国有商业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造。伴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和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的进行,我国银政合作模式也暴露出许多不利于社会发展的问题。如何分析和解决这些问题,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银政合作模式也是处在转轨时期的政府和银行所必须思考的问题。本文除了引言和结语外,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对银政合作模式涵义及相关理论进行阐述,界定了银政合作的概念;从政府、银行及地方企业等多个角度论证了银政合作的必要性;对银企关系、政企关系和区域经济发展等相关的理论进行了阐述,并且阐释了银政合作理论和各种理论之间的联系。第二部分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与国有银行之间的关系发展史进行了描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和国有银行之间的关系大致分为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1979—1993年确立二元银行制时期;第二个阶段是1993-1997年建立国有商业银行时期;第三个阶段是1997-2003年国有银行商业化改革时期;第四个阶段是2003-至今的以股份制改造为核心的综合改革时期。在上述基础上,总结出了银政关系在不同阶段呈现出的不同特点。第三部分对我国银政合作模式的现状和不同形式进行了比较。在我国目前的银政合作实践中,大致出现了以下几种模式:一是银政“打捆贷款”的合作模式;二是银政谋求解决不良贷款的合作模式;三是银政为企业和居民提供金融产品与投融资渠道的合作模式;四是由商业银行充当地方政府的理财顾问及政策顾问的合作模式;五是银政共建信用体系的合作模式;六是由银行充当发展地方资源和优势产业的中介的合作模式。第四部分主要阐述了在我国目前各种银政合作形式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银政合作中法律和制度的缺陷问题;二是银政合作中地方政府行为双重性问题;三是银政合作中银行考核机制不合理问题;四是银政合作中道德风险问题;五是协调银政合作中的多元利益问题。第五部分提出了对优化银政合作模式的一些建议,分别是:银政加强合作,共同面对入世后国外银行业的挑战与竞争;完善现有法律制度,保障银政合作的合法性;地方政府职能定位和国有银行股改要以服务地方发展为宗旨;加强银政之间的信息沟通;地方政府和银行加强合作,共建社会信用环境。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一般理论对银政合作的模式分析在于对银政合作模式的现状及其问题进行描述,个别论文提出了建立新的银政合作模式,而本文的研究不单单限于对银政合作模式现状和问题的分析,而且对改革开放以来不同时期银政关系的发展进行研究并且汲取其合理的成分,以期为我国建立适合我国具体国情的银政合作模式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