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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公共治理结构的变迁,传统的管理方式已经不能适应多元社会发展的需求,代表新型社会管理的协商治理理念逐渐凸显其互动合作的优势,成为民主的一种补充形式。协商治理理念有着深刻的理论基础,是治理理论与协商民主理论的升华与总结,对当代中国的政府治理有着重大的意义。协商治理有着培育公民精神、控制行政权力、增进社会和善和促进公平正义的价值诉求,政府运用协商治理理念进行社会管理是时代的期许。政府在协商治理中的理想定位需要理清政府的本质和角色价值,理顺政府与其他治理主体之间的关系,真正实现从管制到治理、从专权到放权、从独断到协商、从维稳到善治。在协商治理模式下,政府与其他治理主体间的关系是沟通、合作的良性互动关系。对于如今的中国来说,协商治理在我国的发展仍将存在诸多困境,具体包括协商治理精神培育的长期性,多元治理主体的多元整合难题,协商治理运行的两难境地,协商治理的责任分担困难。在社会管理过程中,政府仍然占有重要的地位,政府角色定位不清也给协商治理的运行带来了相当的难度。政府的社会治理观念落后,政府的职能界定不清晰,政府缺乏有效的法律支撑,政府的合作治理缺乏健全机制。虽然政府与其他治理主体的合作不会一帆风顺,但是政府角色的改变有利于互动的继续前行,有助于提高社会管理效率,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目前,我国只存在少量试点性的协商治理实践,但是已经证明了协商治理是我国社会治理的必行之路。从政府角色角度来说,只有重塑政府治理理念,理性定位政府角色,变革政府职能方式,才能最终实现政府善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