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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国财政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在实现纵向财政平衡和不同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按财政资金的流向,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可以分为纵向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和横向财政转移支付制度。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我国逐步建立起了纵向转移支付制度,在解决中央和地方政府间纵向财政不平衡的同时,确保了中央具有较强的宏观经济调控能力。由于自然条件、历史因素以及政策倾斜等方面的原因,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东、中、西部及东北地区之间经济发展严重不平衡,中、西部及东北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要远远落后于东部地区,这种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导致各地区之间的财政能力存在较大差异,东部地区发达省份税源充足,财力雄厚,当地居民能够享受到较高水平层次的基本公共服务,而中、西部及东北地区税源增长潜力有限,财力贫乏,难以提供或者足额提供当地居民应享有的最低标准的基本公共服务。这种情况违背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也阻碍了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并成为制约我国扩大内需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有必要采取有效的政策手段,缩小地区间的经济发展差距和财政能力差距,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使地区间协调发展。经过长期的调整,目前我国的纵向转移支付制度包括税收返还、专项转移支付和一般转移支付三种形式,其中一般转移支付项下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分项。虽然我国的纵向转移支付制度在弥补中央和地方的纵向财力失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其横向均等化效应较弱,难以有效调节地区间财力的巨大差异。虽然被许多学者称为具有横向转移支付性质的“对口支援”机制在上世纪70年代就已经开始存在,经过几十年的发展,规模逐渐扩大,在一定程度上对促进受援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缩小地区间的发展差距产生了积极作用,但由于具有浓厚的行政色彩,实施过程中更多的是依靠中央的政治威权,并且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主观性和随意性较大,因此“对口支援”机制在进一步实施过程中暴露出了一系列问题,效率和效果都难以得到保证。和真正意义上的、科学规范的横向转移支付制度相比,“对口支援”机制还难以有效发挥弥补地区间财力失衡、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作用。因此,研究如何在我国建立科学规范的横向转移支付制度,不仅具有显著的理论意义,而且具有较强的现实作用。在我国构建横向转移支付制度还是一个比较新颖的研究领域,近年来逐渐开始受到学术界的重视。虽然研究角度不尽相同,但大多学者都认为我国具有建立横向转移支付制度的必要性和现实基础,并提出了我国横向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初步设想和探讨思路。刘溶沧(2002)通过实证研究得出我国的纵向转移支付制度没有有效发挥横向均等化效应,建议采取纵向和横向相结合的转移支付模式。毛蕾、王海萍(2006)主张借鉴德国横向转移支付制度的成功经验,建立横向转移支付来解决横向财政失衡问题。何遐祥(2006),徐阳光(2011)从法律路径方面,提出建立横向转移支付法律制度。钟晓敏(2009),路春城(2009)结合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对口支援机制,论述了我国构建横向财政转移支付可行性和初步制度构思。在内容设计方面,王恩奉(2008)提出了以人均财力值为标准的“削峰填谷”式的计算方法,张谋贵(2009)主张建立横向转移支付资金的基金运作模式。目前已有文献的研究大多还局限于我国为什么要建立横向转移支付制度,以及是否能够建立横向转移支付制度的层面上,而在如何具体设计我国财政横向转移支付制度的框架和内容,以及相应的绩效评价方面,相关的论证分析还比较缺乏,有待进一步的研究。本文从均衡地区间的财力差异,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出发,在参考已有文献的基础上,针对我国横向转移支付制度的构建,详细论述了自己的观点和政策建议。本论文一共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主要介绍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地区间经济发展不平衡和财政能力不平衡这样一个宏观研究背景,构建财政横向转移支付制度来均衡地区间财政能力的现实意义。然后总结和整理了目前国内外关于该论题的研究成果,以及尚待进一步研究的领域。这一部分的最后还介绍了本论文的结构框架、创新点以及不足之处。第二部分为构建横向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理论基础分析。在这一部分当中,首先阐述了财政横向转移支付的概念;然后详细介绍了公共产品理论、财政收入分配职能和外部性理论,这些相关理论的内在要求,是我国构建财政横向转移支付制度的理论支撑。第三部分主要分析我国构建财政横向转移支付制度的现实需求。在这一部分中,首先阐述了我国构建财政横向转移支付制度的必要性,目前我国中、西部及东北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要远远落后于东部地区,财力水平也与东部地区形成了较大差距,针对这一情况,构建财政横向转移支付制度,是“先富带动后富”战略思想的内在要求,也是缩小地区间财力差距、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所在,此外我国纵向转移支付制度的横向财政均等化效应较弱,难以调节地区间的财力差异,这也决定了我国有构建财政横向转移支付制度的必要性。然后,这一部分接下来分析了我国构建财政横向转移支付制度的财力基础,分别从东、中、西部及东北地区的财政自给能力系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财政自给能力系数以及人均财政收入,来说明发达地区相对于落后地区的较高财政收入和较强财政自给能力,可以作为横向转移支付的财力基础。最后,这一部分内容介绍了我国财政横向转移支付制度的实践基础“对口支援”机制,较详细阐述了“对口支援”机制的内容、存在的问题以及经验总结。第四部分主要介绍了德国的横向转移支付制度。这一部分中,首先介绍了德国的《基本法》和《财政平衡法》对横向转移支付制度的相关法律规定。然后介绍了德国横向转移支付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州级财政平衡和州内市镇之间财政平衡两方面的内容,以及相应的计算方法和标准等。最后,这-部分总结了德国横向转移支付制度的经验,主要包括以立法形式来对横向转移支付作出规定,在明确事权和财权的基础上适当简化政府级次,设计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计算方法和资金分配方式,以及正确看待横向转移支付制度对地方政府的影响等几方面。第五部分为对我国横向转移支付制度具体内容体系设计上的政策建议。这一部分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在横向转移支付与纵向转移支付的关系定位上,主张建立纵向转移支付为主、横向转移支付为辅的转移支付制度,并阐述了横向转移支付的最终目标、直接目标和操作目标。第二,在相关法律法规的建立健全方面,建议修改《预算法》和《转移支付法》。第三,在资金的规模与运作上,建议设置基金体系,并成立专门的机构进行管理和监督。第四,在转移支付主体双方和计算方法的确定方面,提出了具有累进性质的计算方法。第五,在相关绩效评价体系的设计方面,阐述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应遵循的原则和内容,以及绩效评价方法等。本文的创新点在于,在总结和参考已有文献资料的基础上,从我国横向转移支付制度与纵向转移支付制度的关系定位、相关法律法规建设、横向转移支付资金的规模与运作、横向转移支付的主体双方与测算方法、横向转移支付的绩效评价体系设计等方面,对我国横向转移支付制度的内容进行了较为深入和详细的研究,其中一些观点具有一定的建设性。由于现阶段关于我国横向转移支付制度的研究还不多,相关的参考文献比较有限,因此本文不可避免在一些地方会出现观点不成熟以及论述不够深入的问题,并且在相关的实证分析方面还比较欠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