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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发展过程中,权利的不断提升对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提供了理论基础,不同时期的社会保障制度反映了人们对不同权利的要求。权利的最初表现形式是一般人权,人权在性质上属于道德权利,道德权利的最大特点就是从情感的角度出发,把权利看作是出于人的生存本能的人性要求。人权主要包括生存权、平等权和自由权。人们对人权的要求主要就是保障自己的基本生存的权利,所以一般人权只能建立最低层次的保障制度,来满足人们的最低生存需要。随着工业社会的发展,它已明显无法适应市场竞争条件下人的各种需求,此外的其他权利都要受到国籍或民族的限制,只有上升到公民权才能得到保护。
人权的道德本质注定了它将要被其他权利所替代,法律权利、政治权利和社会权利的一一体现,标志着公民权利的诞生和发展,直到到达顶峰。一般人权只是满足了人的基本生存权,而公民权利则在法律、政治和社会等多方面满足了人们的多种需求,所以公民权利是权利史上一座伟大的里程碑,对社会保障的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建立了全面的社会保险制度,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需求是无限的,国家提供的社会保险却是有限的,随着工业社会的发展,这种比较全面的社会保险制度也不再能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需求,国家也开始寻求一种更加无所不包的制度来应对人们需求的不断攀升,加大了政府对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力度,使得社会权利不断攀升,扩展为公共权利。
社会权利强调了国家对公民的责任,由于公民对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的需求增加,这种责任被逐渐放大,以致于西方国家建立了从生到死无所不包的福利制度。公共权利的出现是以社会权利为基础的,社会权利的职责不断被放大,就形成了公共权利,可以说公共权利是社会权利职责的扩展。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家提供公共服务项目涉及广泛,特别是社会福利制度的发展,成为了世界各国争相效仿的典范。
经历了黄金时期的福利国家,随着全球化的到来,加速了福利危机的产生,陷入困境。同时,新自由主义对福利国家的批判,更是将福利国家推到了绝望的边缘,关于福利的改革已经势在必行。吉登斯的“第三条道路”理论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提出来的,变消极福利为积极福利,变福利国家为社会投资型国家的理论设想,为福利国家的福利改革指引了方向。“第三条道路”思潮在世界范围内引起了重大反响,对世界各国的福利改革都产生了较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