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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互联网+”时代,各类直播APP应运而生,网络主播行业也随即成为一个低门槛、高收入的行业。但在网络主播行业迅速发展的同时,出现了网络主播打赏收入税收征管困难等一系列问题。因此,如何利用税收制度引导网络主播的发展成为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近年来我国政府颁布了《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提出要落实和完善相关财税制度并通过税收制度引导网络主播行业健康发展。然而,当前我国网络主播打赏收入在纳税主体、应税所得认定、纳税申报制度、纳税信用评级制度、涉税信息共享制度等方面仍存在诸多问题。鉴于此,本文在坚持税收法定原则、税收公平原则、税收效率原则的前提下,试图探求我国关于网络主播打赏收入税收征管制度的完善路径。本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我国网络主播打赏收入税收征管制度概述”。本部分首先介绍了网络主播打赏收入的相关概念,并重点介绍了网络主播打赏收入的特点。其次从经济上的可税性和法律上的可税性两方面对网络主播打赏收入的可税性进行了分析。最后分别从维护税收公平、防止税源流失这两个角度,强调税务部门在对网络主播打赏收入进行税收征管的过程中要贯彻“税收法定原则”“税收公平原则”“税收效率原则”。第二部分为“我国网络主播打赏收入税收征管制度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本部分主要从五个方面进行分析。主要包括:一是分析纳税主体制度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二是分析打赏收入认定方面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三是分析纳税申报制度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四是分析纳税信用评级制度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五是涉税信息共享制度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以上分析为揭示我国网络主播打赏收入税收征管制度存在的问题提供依据。第三部分为“完善我国网络主播打赏收入税收征管制度”。本部分针对第二部分存在的问题,从五个方面提出了完善建议。主要包括:一是完善纳税主体制度,通过分析网络主播与直播平台以及经纪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来完善纳税主体制度。二是明确打赏收入性质,通过分析网络打赏行为的性质以及网络主播劳动用工法律关系来明确应税所得的性质。三是完善纳税申报制度,主要通过完善电子纳税申报制度、建立纳税申报激励制度以及完善纳税申报瑕疵修正制度来完善纳税申报制度。四是完善纳税信用评级制度,通过完善纳税信用评级主体制度、完善纳税信用等级展示制度、完善纳税信用评级结果公开制度、完善纳税信用评级激励制度。五是完善涉税信息共享制度,主要通过完善涉税信息共享法律法规、完善涉税信息共享标准制度、构建第三方涉税信息共享保障制度来健全涉税信息共享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