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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采用“嵌入性”视角和组织社会学“演化分析”框架对农村家庭经营与合作经营行为进行分析,发现不同的制度主体通过自身主动性的发挥,其发展策略可以针对外部作出环境适应性调整,在此基础上塑造出自身生存空间。本文最终回答了一个问题:即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中的合作经营与不合作经营在实践中应该如何建构的问题。研究发现:首先,农民的日常生活是农村社区最基本的核心内容。无论是市场的力量、行政的力量,还是外部资源主体,甚至是社区内自发形成的组织或者机构在进入社区时都不可能脱嵌于农民的日常生活。无论是农民家庭策略的选择和演变随着外界大环境变化而不断地做出适应性调整,但其基本出发点还是满足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其次,“三心二意”的兼业化经营是我国农户经营的主要特点,在成员异质性基础上,家庭通过不断地逐渐完善自身经营策略,当某一经营内容成为村落大多数家庭的主营业务时,才会出现群落的整体性特征并衍生出同质性。合作需求诞生于社区同质性利益诉求的出现,培育并发展这类诉求是合作经营的重点。但在政策层面,家庭经营被强调的较少,其权力应该被重构。再次,从嵌入性视角研究合作组织的生存空间塑造问题发现,西部合作组织发展过程中外部力量嵌入是其发展的主要动力,且主要通过市场机制、互惠机制、服务机制和社会网络机制的建构拓展自身的生存空间,增加组织的生存几率。此外,合作制度嵌入过程中的策略分析表明,不同经营内容的合作组织的嵌入策略也表现出差异,由该产业体系内的市场发育情况决定。最后,当合作被附加上了很多其他目的的时候,更应该清醒的认识到合作是自由基础上的合作,合作也不应该是“唯一”的选择,而应该成为一种备选。合作更不应该是目的,而应该成为手段。农民合作的目的只能是农民的成长、自我意识的表达,以及农民企业家精神的培养和发展;农民应该得到的是一段可以自由发展的空间。合作不是普适价值,也不能是功利性的,更不能成为政治话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