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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大规模迅速发展,由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所造成侵权现象及其救济将成为今后我国的一大社会问题。环境案件日益增多,环境矛盾也日益尖锐。环境侵权正是随着近现代工业化的发展而出现的一种新型侵权行为,环境侵权发生后,如何消除危害,使受害人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济,是各国立法和司法界都在努力探索的重要课题。由于环境侵权具有危害对象广泛、危害缓慢和持续、危害难以恢复等特征,一旦发生危害,其导致的后果远比一般侵权行为严重,单纯的损害赔偿并不足以弥补受害人所遭受的损失,这决定了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特殊性。本文主要从环境侵权行为、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功能、外国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立法例、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完善等几个方进行论述,以期对我国环境权益保护方面的立法工作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