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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Ohlson(1995)现代剩余收益模型为理论基础,对2009年06月上市之后的IPO新股进行内在价值评估,并与其发行价进行比较。结果发现,内在价值的均值高于发行价格,并且发行价格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其内在价值,换言之,我国IPO的定价过程是会考虑新股的内在价值,但是由于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时间比较短,发展程度不够成熟,股市资源供给不平衡,进而引发较高的抑价率。而后,本文将新股上市120天的累积换手率来作为衡量股市投机行为的变量,并结合代表企业盈利能力、市场因素等特征的市盈率、中签率、每股净资产等在内的6个解释变量,对2009年6月29日至2010年2月10日期间,即在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颁布后以桂林三金为改革后IPO市场的第一支新股为标志,首批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上市的85家公司,进行多元线性回归分析,实证结果表明,投机行为的确是导致我国目前IPO高抑价率的主要原因之一。在IPO上市过程中,主要参与者发行人、承销商与投资者,基于自身的利益驱动下,使得在一级市场定价过程中产生了价格泡沫,投资者的过分投机行为造成了二级市场上价格泡沫地进一步放大,因此投机行为是造成我国IPO抑价的主要原因,投机程度越严重,我国的抑价水平越高。在深化改革的过程中,一方面应完善并优化IPO目前的发行机制——询价制,消除一级市场产生的抑价泡沫,引导IPO新股发行价回归其内在价值,提高新股定价效率;另一方面,建设成熟的市场环境,注重提高中小投资者的专业知识与意识,深化信息披露机制,通过频繁交易有效发挥二级市场的价格发现机制,减少中小投资者的非理性投资,从而发现并体现新股在二级市场的内在价值,促使投资者不再盲目“炒新”,推进整个市场的发行价格趋于合理。本文的研究结果对我国新股发行机制改革提供了理论和实证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