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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30多年来,以公有制为主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逐步形成,它与瑞典社会民主党执政时期形成的民主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根本不同,前者属于科学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体系,而后者属于改良主义的资本主义经济制度范畴;两者都有着鲜明的特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相比较而言有着一定的相对优势:有利于缩小贫富差距、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有利于集中力量办大事,有利于有效地应对世界性经济危机,有利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向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过渡。两者在公有制经济的历史定位、分配制度的根本性质及其侧重点、政府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以及实现社会和谐与公平的机理等方面存在本质差异。导致两者本质差异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第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与瑞典民主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具有不同的经济理论依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是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有关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思想的继承和发展,而民主社会主义和西方经济学理论为瑞典民主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形成提供了理论基础。第二,执政党的社会主义观也是导致两国经济制度本质差异的重要根源。瑞典民主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是在瑞典社会民主党执政时期形成的,瑞典社会民主党信奉民主社会主义,并把它贯彻到实践中;而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科学社会主义,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第三,不同的政治因素和文化根基也是导致两国经济制度本质差异的根源所在。两国不同的政党制度特征和社会阶级结构对经济制度的形成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此外,中国与瑞典在民族特质和文化传统领域存在着巨大的差异,这种差异性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两国形成不同的经济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与瑞典民主社会主义经济制度都是特定背景和条件的产物,都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因而不能彼此仿效和照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是民主社会主义,民主社会主义瑞典模式也不是“普世价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适合中国国情、有着鲜明的特色和比较优势,因此,必须立足国情,巩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分配制度、探索按劳分配制度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实现途径,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