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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发展,民主意识的增强,自20世纪70年代公共管理领域开始关注公共政策执行问题,政府管理模式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一种新的管理方法在西方各国公共部门日益盛行,各国的政府都纷将原来由自己承担的公共服务大量委托出去,交由企业和非盈利组织承担,这股潮流影响着我国非经营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管理模式的改革,学术界认为我国政府投资工程管理中最大的问题是“投-建-管-用”交叉,混为一体,缺乏相互之间的制约机制,由此引发的投资效益、现场管理水平低下,超面积、超标准建设以及滋生严重腐败等问题。在1999年厦门开始试水性的推行项目代建以来,以2004年7月16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为标志,决定指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改进建设实施方式。……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即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建设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竣工验收后移交给使用单位。”,拉开了我国非经营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推行的序幕,产生了目前基建办、筹建办、工程指挥部以及代建制并存的局面。
本研究在这样的大背景下,选取深圳市非经营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模式为研究对象,运用案例分析的方法和委托代理理论,抽象深圳市代建制模型就是政府将非经营性投资建设项目委托给工务署,工务署再将项目分解委托给专业公司,重点研究深圳市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运行模式,即成立建设工务署,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统一的专业化管理,介绍其外部运作模式和内部运作模式,详细分析该管理模式对工程各要素的控制方法,总结深圳市非经营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模式存在技术支持、管理机制、项目指标控制方面的优越性,有利于市场管理,有利于国际接轨,有利于监督等。同时,指出工程的后续管理跟进难度大、项目移交不规范、激励机制不完善、行政干预仍然存在等问题,提出了推行配套改革、完善激励机制、项目移交办法和监督机制等意见。最终的目的在于提出,根据我国现阶段的非经营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现状,成立类似深圳市建设公务署这样的项目集中代建管理模式作为向市场化代建制过渡的中间模式是合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