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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加入WTO,资本项目的逐步开放,基于国际游资流动不确定性,我国现实经济结构存在的问题,银行多年积累的巨额不良贷款和我国公众信心失衡等诸多潜在因素的共同作用都可能诱发我国在相关制度不完善的条件下发生金融危机。因此我国急切需要构造我国金融体系危机防范体系,从“量”上监控,从“质”上改善,达到从根源上切断或降低诱发因素的作用,重塑我国金融防范体系,保障经济政治社会正常运行。 本文以金融危机形成理论为指导,紧密结合我国国情,在系统收集资料的基础上,采用实征和规范分析,探讨我国金融危机发生的潜在因素和解决路径,认为要通过对银行、政府,企业和公众心理的治理来防范金融危机。在探讨过程中提出法制监管和危机防范理念教育体和银行人力资本积累等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