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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是中国文学的一个重要母题。在中国文化传统中,家庭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它既是联结个人与国家的社会基本单位,又是实行政治治理和伦理教化的主要场所。传统的家庭伦理承载的文化和精神是以血缘为基础的,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当时代发生变化之后,家庭往往成了社会进步的阻碍,因此家庭改造始终是现代中国思想史上备受关注的一个重要论题,从文学作品中可以反观这一现象。十七年农村现实题材小说的家庭伦理有别于传统的家庭伦理,尤其是父子关系和夫妻关系,在传统和现实的因素的交织下,呈现了新的变化。 本文以家庭伦理为研究视角,以家庭伦理内涵为参照物,论述了家庭中两种最基本的、最重要的关系——以血缘为基础的父子关系和以婚姻为基础的夫妻关系的变化,并陈述了原因。绪论部分是对有关课题研究成果的归纳概括及对传统家庭伦理的指摘性论述。第一章分别阐述了十七年农村现实题材小说中家庭伦理中父权和夫权的变化。第二章探析的是十七年农村题材小说家庭伦理新变的原因和意义,经济制度根本性变化、政治话语的干预及作家主体性的彰显都是家庭伦理在小说中发生变化的原因。文章的第三章从小说文本的叙事功能这一角度论述了书写十七年农村现实题材小说家庭伦理新变的意义。 总之,十七年农村现实题材小说中家庭伦理的新变,既反映了广大农民在社会上地位的变化,也反映了农民在家庭伦理关系中地位的变化,双重地位的变化正是十七年农村现实题材小说书写的重点和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