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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互保险公司作为与股份保险公司并驾齐驱的世界两大保险公司组织形式之一,在全球保险市场上占有重要地位。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保险业发展迅速,是国民经济中发展最快、也是最具活力的行业之一,在服务整个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进程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但是,与发达国家的保险业相比,我国的保险产业属于新兴行业,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无论是保险的深度、密度、还是市场的成熟程度都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在保险业全球化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大背景下,若不及时引进相互保险公司这种组织形式,我国的保险企业无论是走出去或者是引进来,都将面临多种保险组织形式的竞争,这将使我国的保险企业在国际竞争中陷入被动。因此,扩大保险业开放、丰富我国的保险业组织形式是中国保险业改革与发展的必然选择。通过对国外保险市场和法律制度的考察,以及目前我国的实践情况,不难看出相互保险公司具有股份保险公司所不具备的优势,如果能够通过构建完善的保险法律制度,从而把它引入我国,作为对商业保险公司所不能达到的的领域的有效补充,对于完善我国的我国的保险体系,促进有效市场竞争,增强社会的抗风险能力、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必将起到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