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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以融资为目的的将来债权让与的交易模式逐渐兴起并得到快速发展,将来债权的形式也趋于多样。比起传统的现货交易及一般债权交易,将来债权的特殊性在于债权转让的时点标的债权并未实际产生,但这并不意味着所转让的将来债权无法得到特定化。交易双方基于对交易风险的考虑,往往对将来债权进行审查,并确定其为具有基础法律关系或已具备债权成立的部分要件,在未来有很大可能会发生的债权。因将来债权的流动性所带来的巨大经济效益,其让与性被实务届普遍接受。从学理层面而言,处分一项不存在的权利,与法学基本理论似有一定的冲突,但随着实践的推动,学理上也逐渐发展出适合将来债权存在及生长的空间,并从各国的立法上得到一定的体现。我国的合同法中并没有对将来债权的明确约定,故其让与的规则在司法实践上也有不同的认识。为改变将来债权让与在司法实践中的混乱,应对信用经济及贸易模式的发展,亟待从立法上认可将来债权的让与并确立具体规则。除引言和结论外,本文主文内容分五章。第一章为将来债权让与的概述,从将来债权让与的涵义与特征、将来债权让与的典型商业实践两方面展开,其中第一项内容中,将来债权让与的概念被分解为将来债权和债权让与,从既存债权进一步认识将来债权。第二项内容中,提取将来债权让与在商业保理业务和资产证券化的应用进行具体说明,展示其所带来的巨大经济效益,且该类交易为市场经济所不断推动。第二章为将来债权让与的综合困境,主要从立法和司法角度进行分析,并从数个司法判例中筛选出三个典型判例作为参考。第三章为将来债权让与的基础与重点,分别从将来债权具备可让与性的要素、将来债权让与中债权转移的时点、将来债权的多重让与这几方面进行展开,总结归纳了不同的学说观点并进行了一定的理解和分析。第四章为将来债权让与制度的比较法考察,通过对日本、台湾地区、美国的考察,对境外的将来债权让与体制进行了一定梳理。第五章为将来债权让与的立法建议,以法律的设立为主旨,主要从认可将来债权的可让与性、明确将来债权让与的具体规则这两方面,对将来债权让与的立法问题提出浅薄的意见和建议。本文通过文献研究、案例检索、比较研究等方法,收集充足的资料并对此进行研究,并立足实务,和证券交易商实际沟通交流,以求对将来债权的让与有更加切实的认识。在对将来债权让与缺乏研究的现有背景下,本文具有一定的实践和理论意义。但总体而言,本文的研究也仅是管中窥豹,若有一两点内容得以助益,这便是本文的价值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