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再审管辖制度研究

来源 :湘潭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WTB2000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现行民事再审制度存在严重缺陷。经过多年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以再审之诉重构我国的民事再审制度,已逐渐成为一种共识性的改革路径选择。目前在对再审制度重构的研究中,再审管辖的研究略显薄弱,且缺乏实证维度的分析。再审管辖问题是重构民事再审制度的基础性问题。现行民事诉讼法在再审管辖上存在多级管辖和管辖标准不明确的特性,法院在法律上享有广泛的再审管辖权,但实践中己异化为外部监督之途径;当事人在法律上享有再审管辖自由选择权,但实践中却被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置换为原审法院管辖。由此,导致了重复申诉和越级申诉的泛滥,加剧了当事人申诉难、再审无序化的局面。世界各国在再审管辖上均以专属管辖为原则,再审管辖模式虽然各异,但很少采用单一的再审管辖模式,而是采用二元化甚至多元化的再审管辖模式。而且绝大多数国家是以原审法院管辖为基本模式,再辅之以提级管辖等特殊管辖模式。再审之诉专属上级法院管辖,虽然有利于实现再审纠错,是一种理想的模式,但高级法院和最高法院很难承受。借鉴域外再审管辖制度,结合我国实际,考虑既有利于再审纠错,又有利于均衡上下级法院的再审负担,我国应以再审事由之性质为基础,实行原级管辖与提级管辖并行的二元化再审管辖制度。
其他文献
相比于正交T-Snake算法,传统Balloon Snake算法不受格网约束,能够更加精确提取高分辨率遥感影像上水体,然而尚不能解决河中岛引起的拓扑冲突问题。由此,本文提出了一种改进Ba
劳动合同作为雇佣契约社会化的产物,已经不再是一种普通的民事合同。它与一般民事合同存在重大区别,其中一个重要区别就是其所具有的附合化特性。由于劳动合同双方地位的不平
企业专利战略是时下知识产权学术研究领域的热点。企业实施专利战略能有效地提高企业原始创新能力,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迅速提高申请专利的数量、质量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对外开放的深入进行,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国经济中所占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其中,中外合营企业又是外商投资企业中非常重要的形式,对于我国利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