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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实体包括银行自办经济实体和对外实体投资,是1991-1995年银行兴办第三产业的结果。由于高估了银行的经商能力,低估了市场的风险性及企业运营的复杂性,结果导致银行兴办企业和直接投资企业大都失败。1999年随着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成立,建行这部分实体资产划转资产管理公司接管,实行双方共管处置。与资产管理公司接受的其它不良资产相比,银行实体资产在债权债务关系、产权关系、企业的管理层构成、银企法律关系等许多方面都独具特色,因而对其的处置也具有特殊性。 本文选择对桂林建行实体资产处置进行研究,在全面分析中国资产管理公司的性质、职能定位、运作模式与现状等相关背景的基础上,对银行实体资产的特点、资产管理公司处置银行实体资产的影响因素、及处置模式等进行了深入研究。强调挖掘桂林建行实体中有潜在收益能力的资产,运用投资银行业务手段进行处置,以提高实体资产处置的技术含量,并在处置手段上力求创新,以实现资产回收最大化,减少、弥补银行实体中不良资产的损失。 文章着重结合两个典型案例——桂林银桥房地产开发公司和桂林建泰股份有限公司,对资产管理公司处置银行实体资产的方案进行了分析探讨,提出应充分运用投资银行业务手段对银行的实体资产进行处置的创新手段,以实现资产回收最大化。 本文对银行实体资产处置的理论研究与两个案例的实证分析进行了总结,指出银行实体资产处置应遵循一定的处置原则、健全银行实体业务和人事管理体制、强化实体资产处置责任、充分创新运用多种投资银行业务手段实现实体资产回收最大化目标,并对资产管理公司最终退出银行实体企业的多元化思路及实体企业处置运作过程中资产管理公司的积极作用进行了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