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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跃进”时期的经济协作区,是一个已经为研究者注意且值得继续探讨的课题。经济协作区是上世纪五十年代末中央改革经济管理体制的间接产物,是“大跃进”的直接产物。以毛泽东为首的党中央建立经济协作区的初衷是在“一五”时期对中国产业布局进行合理调整的基础上,尝试着基本建成以大协作区为单位,具有不同水平、不同特点,而又相互分工协作的经济体系。经济协作区作为协商机构成立之后,协作区委员会在工作范围和权力有限的情况下,组织开展了涉及基本建设、交通运输、文化教育等众多领域的共产主义大协作,并且热衷于计划工作,纷纷拟定本区的工农业生产指标或部门发展规划。在“大跃进”条件下,经济协作区的这些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最终沦为“大跃进”的附庸,扮演了为“大跃进”推波助澜的角色。随着“大跃进”的日渐式微,经济协作区最终被撤销。全文主要由序言、正文和结语三部分构成。序言部分主要阐述本文选题意义、当前研究现状以及研究方法。第一章,经济协作区成立的历史背景。“一五”时期中国产业布局的调整为成立经济协作区奠定了产业布局基础;计划经济体制造成的条块分割矛盾引发“协作”问题,中央改革经济管理体制的尝试触发“协作”行动,向地方分权提出了成立经济协作区的必要性。第二章,经济协作区建立的历史过程。“大跃进”运动的爆发催生了经济协作区的最初架构,并进一步促使经济协作区领导机构的建立,随着“大跃进”的日渐式微,经济协作区被加强为六大中央局。第三章,对“大跃进”中经济协作区主要活动的考察。具体探讨经济协作区在“大跃进”中的两项主要活动:组织各个领域的共产主义大协作,开展计划工作。第四章,成立经济协作区的历史作用与当代启示。经济协作区在“大跃进”时期所承负的历史作用是复杂的,要一分为二地看待,其所作所为也为当代中国区域经济一体化、经济与行政体制改革等提供了有益的鉴戒。结语部分回顾全文,总结经济协作区在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的夹缝中如何开展工作及其经验与启示,并评价经济协作区的历史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