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关于农村公共品供给问题的研究,传统方法注重从消除公共品外部性的角度,探讨国家和地方政府的供给职责。在我国,村民委员会虽然承担了一部分政府职能,但其仍然属于村民自治组织,因而村级层面的公共品供给呈现一定的复杂性。现实中,对于国家和地方的投资,基层政府多做出变通的抉择。实际上,公共品的融资约束限制了农村公共品供给资金的获取与使用,从而造成城乡、区域间的差异。因此,文章将视角集中于公共品资金的收支问题,从机制建设角度来说明农村公共品供给特征。本文的研究内容与结论如下:1.梳理了我国农村公共品供给制度的变迁,分析了现阶段公共财政体制下农村公共品供给的特征。对农村公共品筹资方式及整体效果进行说明,并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探讨了村庄组织内部公共品供给的机制,为进一步的实证研究提供了理论认识。2.通过理论和经验分析,梳理出了影响农村公共品筹资的主要因素。利用省级面板数据,采用系统GMM方法,对相关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检验。结果表明:地方财政分权程度并未对农村公用基础设施投入产生影响,其作用主要体现在农业类固定资产投资方面;土地财政资金对农业生产性投资促进作用显著;城市公共品溢出效应抑制了农村公共设施投入,为公共品城乡一体化布局提供了依据;从宏观层面来看,非农产业发达的地区公共投入较多,转移支付对农村与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并未达到预期的效果。3.农村公共品支出问题植根于我国特有的“村财”制度,体现了“村民自治”和“国家意志”双重影响,不仅受到村庄个体特征的影响,更受制于政策环境。微观的调研数据为研究这一问题提供了可能,多层统计分析模型能够很好的处理此类问题。在此基础上,对农村公共服务、行政、生产性支出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对宏观政策的传导机制、微观方面的筹资特征展开了实证。结果发现,获得转移支付越多的村庄在公共服务和生产性支出越大;拥有集体企业的村庄各项公共支出均较高;财政支农政策偏向于农业生产性投资;粮食主产区的优惠政策惠及了农村公共服务;民主选举比例较大的地区行政支出增多,但对公共服务的供给作用并不明显。4.“项目进村”作为项目制在村级层面的表现,受到更多社会学学者的关注,文章首次从实证的角度,对其在村级层面的特征进行了说明,验证了“项目制”在全国层面存在的普遍性。主要利用北京大学中国家庭追踪数据库(CFPS)调研数据,运用多项Logit模型对影响农村转移支付资金获取的因素进行实证。考虑到转移支付资金在村庄层面“打包”使用的情况,根据获得的转移支付的数额不同将其分类,结果发现,小额的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体现了公平原则,而经济社会条件较好的村庄更易获得大额资金,村级层面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结构性失衡的问题值得关注。综合来看,村庄的“自给自足”和来自上级的专项资金对农村公共品供给共同发挥作用。最后,在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