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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某种意义上讲,当前的世界经济已成为“信用经济”,信用是金融体系中最为基础和核心的因素,这一现象在债券市场中表现得更为明显。首先,债券市场的存在本身就是以信用存在为前提的;其次,在完善的债券市场中,发债主体信用度的高低决定了其债券能否被市场接受,而债券本身的信用等级更是决定了债券的价格和发行的模式。高信用等级的债券往往会得到市场的普遍认同,从而定价更低,能够保证发债主体以更低的成本达到融资目的,推动自身发展。
但在现实的经济活动中,并非每一个发债主体的信用都是完美的,这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指并非每个发债主体的信用度都很高,债券市场本身就是一个高风险的领域,在债券市场放开之后会有大量信用不足的企业和单位进入市场,构成很多的不确定因素;另一方面指即使对于那些具有较高信用度的发债主体而言,它们也常常没有具市场公信力的渠道来向监管者和投资者传递自身的优质信息,因此其信用也常常被误读。在这种新情况下,信用的“不对称”也就会导致信用配给的产生。
所谓信用配给,本指一种信贷资源的非瓦尔拉斯均衡分配现象,具体是指在对银行贷款的需求大于银行贷款供给的情况下,利率之外的其他因素影响贷款人对银行信贷在借款人之间分配的现象。而从本质上来讲,导致信用配给发生的因素在债券市场中仍然存在着,而且债券市场中同样存在发债主体的融资需求无法得到充分满足的情况,因此我们可以认为,债券市场中同样存在着“信用配给"现象。
为了发展债券市场,推动经济发展,需要从根本上缓解信用配给现象,从前人的研究中可以看出,缓解信用配给的关键在于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债券评级作为重要的信息中介,可以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因此,债券评级行业的发展对于缓解债券市场中的信用配给现象将起到重要的影响,而国外成熟债券市场的发展历史也正说明了这一点。
债券评级行业对债券市场信用配给的解决机制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供给方面,债券评级可以为债券市场中的投资者提供债券信用信息,从而帮助投资者更好的甄别债券信用等级,通过“货币选票”对债券进行筛选;第二,需求方面,帮助发债主体(主要是发债企业)传递优质信号,防止因信息传递机制不畅而导致其融资需求被“配给”;第三,监管方面,向市场监管者提供信息,帮助监管部门提高其监管水平和质量,尽量减少因监管主体和市场体制方面的因素而导致的配给现象。因此,加快发展债券评级行业,对推动我国的债券市场发展和优化有着重要作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程度进一步加大,国际权威评级机构逐渐进入中国市场,但鉴于评级行业的特殊性,我国的评级行业既不能走合资、合作而完全依赖国际评级机构的道路,也不能走闭关锁国、一味强求中国特色的道路,而应该根据发展的不同时期,采取不同的发展策略,在积极学习国外先进技术流程和管理理念的基础上坚持自主创新、自主发展,只有这样才能够真正壮大自身力量,为债券市场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