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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国企改革的核心内容,我国国有企业在公司治理方面长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瓶颈,制约了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进程。究其原因,在于上层建筑对于国企改革的理论依据和实践方向尚存在一定的争议和束缚。2014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重点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并将其作为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方向。这一政策的提出为国有企业实施和完善公司治理开辟了新的理论研究方向及改革实践空间。正是在这一背景下,本文对以央企控股上市公司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巨石”)为对象,对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的机制安排和实施规则进行研究,提出具有较强可行性的公司治理改善方案建议。本文首先对公司治理理论、委托—代理理论、现代产权理论以及混合所有制、公司治理评价等基础理论和国内外关于公司治理的相关研究成果进行梳理,总结提炼出相应的理论框架作为比较分析和案例论证的理论支持。其次,本文从产生条件、主要特点、效果评价三个方面对目前世界上主流的美国和德国的公司治理模式进行比较研究,评估不同治理模式的经验对我国国有企业的借鉴作用。同时,对美国、法国、新加坡等国家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公司治理的特点进行了梳理,从而更有针对性的为本文论点提供借鉴。再次,本文对目前我国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进行了研究,对两者的内在区别和联系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在混合所有制改革背景下完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的框架方案,并以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为案例分析对象,对其在股权结构,董、监事会制度和经理人制度等三个层面的公司治理安排进行分析研究和效果评价。最后,本文提出混合所有制改革背景下国有企业完善公司治理的相应原则和措施建议,包括:一、构建多元、均衡的股权结构,利用股东均衡实现科学决策,利用所有权到位实现对代理人的有效监督,避免内部人控制;二、建立以外部董事为主导的董事会制度,从组织架构、运作机制、外部资源、法律环境等方面强化董事会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核心地位;三、建立兼顾不同相关方利益的监事会制度,强化监事会的内部监督作用;四、通过管理层持股和激励约束政策,减小委托人和代理人的利益矛盾,实现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的统一,同时建立以声誉机制为核心的国际化职业经理人选聘体系,通过市场竞争实现优胜劣汰;五、在市场机制、监管制度、参与者素质等方面完善以证券市场为核心的外部市场环境,培育成熟、合格的机构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方,为国有企业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提供强大的外部支持。本文的创新点包括:一、在新的政策背景下,突破国有资本保留绝对控股权的桎梏,提出以多元、均衡的股权结构为基础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公司治理改善方案;二、本文提出的公司治理改善方案,是在对已有的典型成功案例进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客观评价和归纳得出的,符合国家宏观战略的方向,且拥有较强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