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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D打印技术的发展在为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新的问题,在知识产权方面的问题尤为突出。3D打印使得个人获得快速制造复杂产品的能力,但在行为人制造这些产品的时候,有可能已经侵犯了该产品的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但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相关侵权行为难以认定,权利人无法得到应有的保护。本文通过分析3D打印已经带来以及可能会带来的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风险,提出相关完善对策。第一部分是介绍3D打印技术,包括3D打印机、3D打印文件、3D扫描,并概述了3D打印技术在国内外的发展情况,为后面的部分作基础性知识的铺垫。第二部分从著作权法、专利法以及商标法三个方面分别论述了3D打印技术的发展带来的知识产权风险及现行法律的不足。在著作权法方面,3D打印技术可能引发的侵权行为难以认定的原因主要在于对于“复制权”的界定。本文对三种3D打印中可能出现的复制形式作出了论述,着重讨论了争议较大的“异种复制”问题。在专利法部分,则是以3D打印中的四种不同行为主体为出发点,论述了不同主体在3D打印过程中可能实施的行为以及对这些行为能否进行专利侵权认定,根据主体的不同,也有对于直接侵权与间接侵权的相关论述。在商标法方面,主要提出了3D打印背景下可能出现的两种商标侵权行为及其认定方法。第三部分是根据前一部分所提出的相关侵权行为类型以及现行法律的不足来提出对应的完善对策。结构上当然遵循了第二部分的模式,即从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三个方面分别论述。在著作权法部分,主要提出对“异种复制”定义的扩大化以及区分立法,特别是对于平面美术作品被打印成立体实物的侵权行为的规制,以便于在3D打印时代更好的保护相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在专利法部分,提出删除“以生产经营为目的”的规定、明确专利间接侵权构成要件、引入数字版权管理技术等建议,希望能够通过立法更好的维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利以及平衡专利权人和社会大众之间的利益。在商标法部分,提出明确个人合理使用范围和加强对先使用权人的保护的建议,以维护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