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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群体的中学生的各种行为表现到底意味着什么是一个令人费解,也令人为难的问题——正统而抽象的说法是他们代表着明天,预示着未来。但是,在现代教育制度与教育机构饱受批评和中学生自身表现出种种令人头疼的问题的情况下,仅仅简单主张他们代表明天、预示未来是不足以回答“意味着什么”这个问题的。也就是说,不论中学生处于什么样的环境之下,或者表现出什么样的行为特征,我们都得承认他们确实代表着明天,预示着未来。只不过,在承认的基础上还需要对其进行有条、有理、有据地确认。这个确认需要由两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从理论上对中学生凭借什么去代表明天和预示未来这个问题作出回答,第二部分是从经验上对这个“什么”进行验证,并依据经验材料对理论进行精细化和严密化。本研究选用的是主体性这个概念来对“什么”进行解答。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主体性中暗含的个体特质的成熟性和稳定性与中学生的成长特征和他们借以选择未来的基础相当契合。但主体性本身是一个哲学用语,具有高度的抽象性和思辨性。所以,研究首先进行的是对主体性进行社会学降解,以形成社会学所能研究和考察的主体性概念。在经过艰苦的探索之后,本研究将降解后能为社会学所用的主体性定义为:它是社会世界中的个体在行动过程中达成目标和维持自我平衡、自我与周遭环境平衡的意愿、手段和效果。这个定义包含三个核心内容:一是健全的自我观念;二是体现为控制能力的行动过程中目标达成的意愿、手段和效果;三是体现为协调能力的维持与自我、与他人、与行动情境以至于与更大范围的其他社会系统之间的相互平衡和和谐的意愿、手段和效果。关于经验材料收集,是在湖北省十堰市的竹溪县第二高级中学(只调查了高三学生)和竹溪县水坪镇中心学校(只调查了初三学生)两所中学完成的。经验材料分两个部分,一是通过问卷调查法搜集到的定量材料,二是通过访谈法搜集到的定性材料。同时,考虑到研究对象特征的均质性,所以最高层次的抽样上并没有严格按照概率抽样进行。通过对经验材料的细致分析,我们认为,中学生在主体性方面表现得比较出色:他们拥有健全的自我观念;在控制能力方面有较强的独立性、计划性和自我负责精神;在协调能力方面,以情感取向为主的他们在处理与同学、老师、家长、班级和学校以及其他更大范围的社会系统的关系时也显得较主动,较认真,也能取得较好的效果。同时,在主体性所包含的三个内容上,有一部分存在随着年级的增长而变得更理性、更成熟、更以自我为出发点和归宿的变化趋势,尽管这个趋势没有明显到可以将初三学生和高三学生完全分别开来的程度。这种趋势并不是坏事,因为它可以使中学生在面临选择未来的问题时显得更加从容和自信。因此,整个社会就需要从观念层面、行动层面和制度层面为保持和发挥中学生已有的主体性作出切实的努力,如增加中学生面对和真实社会的机会并提供相应的保护措施,为中学生发挥其主体性提供制度和社会空间,尽量不去压制中学生在行为方面的创新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