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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种政治家们达到他们政治意图的重要手段,政治演说历来受到各界学者的重视。出色的演讲能有效地传达其内容,打动说服听众采取演讲者所希望的行动,而如何才能做到呢?针对性地选取演说主题,认真地对听众进行分析,演说时的出色发挥,这些不仅是演说成功的关键要素,也是语域所包含的三要素,即语场、语旨和语式。本文借用韩礼德的语域理论,并结合与之相对应的语言三大元功能,对奥巴马的复旦大学演讲进行分析。研究发现,这篇演讲的语场特点是:在词汇层面上,使用了大量反映演讲主要内容和目的的词;在语法结构上主要由及物系统体现,而及物系统主要由物质过程体现,关系过程和心理过程有一定的使用,其他过程偶有出现。语旨方面,人称代词的使用多以第一人称为主,尤其是第一人称复数形式,其目的是为了显示奥巴马的友好,从而拉近其与听众的距离;语气多为直陈,目的在于提供他所要想传达给听众的信息;情态动词使用最多的是中度情态词,从而不会显得他的态度过于强硬或过于软弱。这篇演讲的语式是口头的,辅助语言的研究表明奥巴马很注重仪表,手势的使用和眼神的交流;主位系统主要反应了他对一些信息点的特别强调;而衔接的讨论证明奥巴马的演讲连贯性很强。本文的研究有助于更好地把握政治演讲的语言特点,此外对于语言学习者的英语鉴赏水平的提高和英语演讲的教授与学习也有一定的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