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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居住权,是体现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更是低收入群体提高幸福生活指数的希望。所以,要怎样更全面地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认真解决低收入群体关于住房问题现在已经作为社会以及政府一定要尽力处理的问题。盐城市从1992年开始实施住房保障制度以来,经过了20多年的发展和探索,现目前已逐步完善了可以产生具体效果的住房保障机制,为解决低收入群体关于住房问题产生了很好的推动作用。可在具体的执行过程里却有些不同,还存在着不少问题,需要我们重新审视现行的住房保障制度。本文通过对盐城市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制度的实施现状、保障效果及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借鉴国内外城市的实施制度与措施,探讨盐城市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制度的对策,按照实践及理论这两个角度来给政府处理低收入群体关于住房保障方面做参考。主要进行了下面的分析:第一,重新梳理了国内外关于低收入群体关于住房保障理论的相关文献,并对住房保障制度相关的基本理论进行了概述,包括住房双重属性理论、公平与效率理论、社会保障理论、住房“过滤”理论等。第二,通过文献研究、比较分析、实地考察等方法,对盐城市住房保障制度的实施现状,以及目前存在的保障性住房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完善、后续管理难度大、面临要素瓶颈制约等问题分别进行了分析研究。第三,在国内已有的理论研究基础上,分析了美国低收入群体的住房保障制度、德国的房屋补贴制度和新加坡“组屋”与“住房公积金”制度,总结了香港及内地几个城市住房保障制度的实践经验。第四,提出了进一步完善盐城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制度的对策。包括打好基础性工作、构筑多元化、多层次的住房保障结构体系、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后续运营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