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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建设新型政府的背景下,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传统的工作方式和思路将面临新的考验。当前中国城市规划的制定与实施管理基本上是以借鉴西方模式为主,但是在公众参与方面却有所不同。虽然中国城乡规划法中明确了公众参与的地位,但却没有关于如何实施公众参与的相关内容;而在各地具体的规定和实践中,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形式、力度、效能均有所不同,这一点与西方国家成熟模式相比还存在较大差异。通过对比可以发现,西方公众参与模式是在其特定历史和社会背景下产生并长期发展的结果,由于经济社会发展阶段不同,不宜直接套用来指导中国公众参与城市规划工作。因此,应当找到新形势下适合中国国情的理论支撑点,用来指导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相关工作。 本文以城市规划领域的公众参与作为研究对象,将元治理理论引入并作为理论基础,通过对公众参与城市规划案例进行研究,分析中国当前公众参与城市规划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以及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基于元治理理论视角提出关于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基本构想,对公众、第三方组织特别是政府等参与主体在具体参与城市规划编制以及实施过程中的角色进行定位;对城市规划实施阶段的工作流程进行优化,邀请公众提前介入参与城市规划工作,以达到尽早和持续参与城市规划的目的;同时提出关于完善公众参与城市规划及其他相关制度的建议,通过完善相关制度来保障公众参与城乡规划工作能够有序和高效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