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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世界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生态问题也日益严重,各国政府都高度重视环境问题并采取政策措施以改善生态环境。十七大报告中把生态环境的重要作用提高到了文明的高度,第一次提出生态文明的概念,并将到2020年成为“生态环境良好的国家”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十八大报告中首次提出了“美丽中国”的概念,再次论及“生态文明”,将其提升到更高的战略层面,提出了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生态建设已经在中国生根发芽,中国正逐渐告别“黑色发展”,走上绿色发展之路。退耕还林是西部大开发的切入点和关键点,秦巴山区是我国自然地理和人文地理的特殊区域,这里是全国的集中连片的贫困地区之一,以退耕还林为中心的生态环境建设起到了生态改善和脱贫致富的效应,并积累了一系列的成功经验。退耕还林工程改善生态环境和提高农民收入,是一项国家重大的生态建设工程。合理的生态补偿机制对退耕还林成果的落实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能够使退耕还林政策稳步推进,作为一种政策保障措施,使退耕还林工程可持续的发展。本文以环境经济学、公共经济学为理论基础,阐述了公共物品、外部性、产权理论等生态补偿的理论依据,以秦巴山区退耕还林为对象,退耕还林还草的实践为背景,通过规范分析与研究,对退耕还林补偿政策及实施概况进行全面、深入剖析,提出退耕还林活动所制造的产品属于公共物品,公共物品具有正外部性经济特征,通过对补偿对象的经济补偿,就是实现外部效益内部化。退耕还林工程实施以来农户和地方政府对退耕还林政策的认识度不断提高,对补偿政策也比较满意,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山区经济得到发展,农民收入得到提高。但同时,现行的补偿政策也有一些不尽合理之处,补偿主体单一,补偿标准不合理,补偿年限不公平,政府的缺位及其政策的不稳定性,这都对退耕还林成果造成威胁,本文以秦巴山区退耕还林补偿问题研究,探讨退耕还林(草)补偿主体的范围、补偿的时间、补偿期限、补偿标准、补偿对象及资金的筹措与运作,构建秦巴山区保护与发展经济策略,旨在为政府有关退耕还林的顺利进行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